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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小学将实施“三点半”体育大课堂

发布时间:2021-05-21 11:50:23 来源:苏州日报 浏览: [字体:  ]

5月19日,苏州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苏州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围绕丰富体育活动服务内容、建设后备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延长孩子们的运动时间

“指导意见”创新性提出,实施“三点半”体育大课堂——全市各小学结合课后服务,为学生提供全员性的体育活动服务,每周不少于2课时,同时鼓励各学校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校园体育微比赛”,进一步丰富体育大课堂的内容。

假日里,学校空关的体育场馆也将向学生敞开。“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学校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开放力度,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学校体育设施条件,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要优先在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向本校学生开放。同时,将进一步落实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面向学校和学生开放的工作。

面向低龄儿童的体育运动指导工作也将进一步规范。全市小学低年级、幼儿园将积极开展体适能活动,打造“儿童体适能强化工程”。幼儿园将推进快乐体操、趣味田径、球类等适合幼儿特征的体适能活动,实现幼儿园开展体适能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搭建广阔赛事活动平台

“指导意见”提出,要设立“阳光体育运动”达标机制,中小学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引导学生树立阳光的体育运动理念,加强体育运动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学会自我保护,注意安全防范,让学生熟练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鼓励学校设定体育运动技能标准,为达到不同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金(银)质奖章”。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将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指导意见”明确,鼓励、扶持体育类社会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技能培训活动以及参与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同时,市本级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资金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以青少年体育服务为重点内容的项目,并将青少年体育类培训机构纳入苏州体育惠民消费行动定点单位,开展青少年体育培训专项活动,在体育惠民消费补贴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定向用于青少年参加体育培训。

健全体育工作评价体系

在确保青少年参加体育运动时间的基础上,提升参与体育运动的质量和效果。“指导意见”明确,要健全学校体育督导评价和教科研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校三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价体系,把政策落实情况、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质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及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评价范围,对先进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并落实相关奖励标准。

根据江苏省深化体教融合实施意见,苏州将进一步落实青少年体育训练“5621”计划,各市、区将设立5个及以上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布局6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建立并推动从小学、初中到高中“一条龙”式的后备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形成学校体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一精多品”“名校办名队”的特色。增加并推进校园专项教练员岗位的设立,优先招录优秀退役运动员,同时促进“巡回教练员辅导机制”的实施。列入各市、区布局项目的学校可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等相关评选活动。

“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各校要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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