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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和边督边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2 16:08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和边督边改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查处整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处到位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在要求,也是体现督察成效的重要方面;边督边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体现督察权威、传导督察压力、强化督察震慑的重要手段,各地应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在收到转办的信访举报问题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各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问题要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问题责任,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群众举报问题能落实、有回音。

    二、确定专人,及时报送查处信息。各县市区要确定专职人员信访接收、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在收到转办单之日起第5日12:00前报送办结报告(第一批信访件查处情况应于11月17日报送,以此类推),其中未办结的信访件在办结后应及时续报信息。自11月18日起,每日12:00前报送《宣城市落实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附件1)和《宣城市落实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附件2),未收到信访件的县市区实行零报告制度。所有报送的报告和表格必须按附件格式报送,并同时将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或扫描件)报送。

    三、认真审核,确保查处结果真实有效。各县市区在收到交办的信访问题后,要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查处,对经查“不属实”案件仔细核实,对上报的材料要再三确认,确保查处情况真实有效,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一刀切”情况的发生。经查发现地方查处严重失实,或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联 系 人:江丰  胡程昕

    联系电话:2717313

    邮    箱:xcstwmwyh@163.com

 

    附件:1.宣城市落实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宣城市落实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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