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19-12-30
  • 繁体版|
  • 长辈版|
  • 无障碍

宣城市落实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发布日期:2019-11-21 09:52 来源: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附件1
宣城市落实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辖区 污染 类型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 整改 时限 备注(*详细书面报告另附)
1 XCDH001 宣城市宛溪河原二期改造项目现已停滞,涉及二期改造项目沿线存在生活源污染排放问题。东门大桥段河水干枯,污水倒灌,蚊蝇较多,臭气熏天。 济川街道办事处 水污染 市城管局公用市政管理处 舒宝林    2019年11月13日,接到转办单后,宣城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相关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及时会同市住建局成立专项调查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调查组于2019年11月13日上午实地查看了宛溪河二期改造项目和东门大桥段沿线情况。    (一)关于“宣城市宛溪河原二期改造项目现已停滞,涉及二期改造项目沿线存在生活源污染排放”问题    经查,宛溪河二期改造项目大部门地块已净地交付,目前正在开发建设中,但整个项目仍有部分区域处于拆迁之中,主要为济川桥(东门大桥)东侧东河村及南市路农贸市场周边两处。征迁区域内环境存在脏、乱、差现象,但沿宛溪河岸线未发现生活污水排放现象。    (二)关于“东门大桥段河水干枯,污水倒灌,蚊蝇较多,臭气熏天”问题    由于我市近期降雨量较少,宛溪河全段河水匮乏,水位较低。经现场查看,东门大桥段河水流量较小,并未发生干枯断流现象;河水水质无污染现象。调查组沿堤防巡查上下游未发现污水倒灌及蚊蝇较多臭气熏天现象。 1.建议环保部门加强对宛溪河水体水质取样监测; 2.加快宛溪河二期改造项目征迁进度,彻底解决征迁区域脏、乱、差问题。 /
2 XCDH004 郎溪县毕桥镇新马路老医院旁有一家粮食烘干场灰尘太大,噪声太大。 郎溪县 大气、噪声 毕桥镇党委、政府 邹宗斌 该厂烘干车间南侧空地露天堆放有两堆稻谷,易产生扬尘。东侧仓库有鼓风机1台,使用时产生较大噪声。 1.已拆除该厂东侧仓库的1台鼓风机; 2.烘干车间南侧场地已清空,不得作为谷物堆场。 /
3 XCDH005 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宁冲东巷豆腐店,存在烟尘、噪音、污水酸臭问题。 宁国市 水、气、噪声 宁国市委和政府 王普、 何田 2019年11月12日,接到此信访交办件后,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宁国市城管执法局、南山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对象为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宁冲东巷王厚云豆制品手工作坊,日生产加工黄豆50公斤左右,加工时间为13:00-22:00。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为王厚云,经营范围为豆制品加工及销售。该经营者于2019年8月20日到宁国市市场监管部门申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由于其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操作布局不合理,未对其核发登记证,要求其继续整改。 该手工作坊主要设备为磨浆机一台、生物质颗粒蒸汽锅炉一台、生物质颗粒大灶一台,锅炉及大灶燃烧废气均经过水除尘处理。主要生产工艺为:浸泡-磨浆-煮浆-手工制作豆腐-手工油炸制豆干(按市场需求制作)。该作坊豆腐加工废水与周边群众生活污水一并接入污水管后入市政管网。 1.宁国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条之规定,已责令其限期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将联合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对其取证整改情况予以配合管理,并举一反三,会同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宁国市住建局、宁国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对宁国市豆制品作坊行业进行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2.2019年11月15日,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再次对该加工点进行复查时,该手工作坊点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其负责人正在寻找新的合适经营场所并表示在2019年11月29日之前搬离该地。 立即整改 /
4 XCDH007 近期宣城市万达广场九曲公园晚上8点到早上8点之间,周围气味刺鼻。 市经开区 大气 生态环境分局、城管执法大队、飞彩办事处 杨宏亮、茆俊马、陈筱林 2019年11月12日,接到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后,宣城市经开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生态环境分局、城管执法大队、飞彩办事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 11月12日起连续二天晚上7点半至11点生态环境分局、城管执法大队、飞彩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万达广场九曲公园附近巡查蹲点未闻到刺鼻气味,并对万达广场九曲公园周围散步人群、万达广场九曲公园周边琥珀新天地、香江金郡小区保安及小区住户、碧桂园壹号售楼部工作人员、万达广场周边商户进行现场询问并入户走访,均表示近期未闻到刺鼻气味。 11月12日白天连续三天,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刺鼻气味举报内容,对万达广场九曲公园周边企业尚时制衣、德思卫浴、新吉利汽修、希达工业园、仁和时代广场区域走访排查,未发现产生刺鼻气味污染源。 将加大对夜晚薄弱时段宣城市万达广场九曲公园环境巡查管控力度。
5 XCDH008 宣州区慧龙木业有限公司住宅房做加工厂,使用油漆及重型机械造成环保污染 宣州区孙埠镇 其他 宣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余宏汉、 汪 侃 (一)关于“宣州区慧龙木业有限公司住宅房做加工厂房”问题 经查,该企业于2018年4月租赁原宣城市佳思宝画材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现场查看,未发现住宅房做加工厂房问题。 (二)关于“该公司使用油漆及重型机械造成环保污染”问题 经现场查看,该企业安装了台锯、封边机等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已采购进场,准备安装,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三)关于“反映宣城市慧龙木业有限公司环评没有通过,严重污染地方环境”问题 经查阅相关资料,该企业《年产5000套实木家具、8000张橡木椅项目》于2018年3月6日经宣州区发改委备案(发改备案〔2018〕41号),目前未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审批手续。 1.目前已停止宣城市慧龙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用电、用水,并依法取缔关闭了该企业; 2.2019年11月17日,该企业生产设备已拆除清运完毕,并已完成该企业原料、产品等现场清理工作。 2019年11月17日 /
6 XCDH010 “宣城日报社小区对面河堤上的曲苑听松处,每天下午1点到晚上8点有老年人唱戏,噪音大扰民”。 宣州区 噪音污染 宣城市公安局济川派出所 王骏 经查,宣城日报社小区对面河堤“曲苑听松”景观带是政府在城市规划时专门建成的用于群众性休闲娱乐活动的场所,该处每天下午有城南老年活动中心的老人组成的快快乐乐歌唱团等多个群众性自发团体在此进行娱乐活动,平时在此唱歌和唱戏的交流,产生了一定的噪音污染情况属实。 对在此处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团体和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每天12时至14时30分以及晚上20时以后不得进行娱乐活动)进行文化娱乐活动,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7 XCDH011 郎溪县平岗首府住户反映在S2-104居民楼上办服装厂,噪音扰民。 郎溪县 噪声 建平镇政府、县科技经信局 袁毅、 张治国 举报人反映的噪声扰民主要来源于该服装厂设备开启后所产生的共振。 1.督促该服装厂业主按照要求在2019年12月9日前搬迁二层的服装生产加工设备; 2.一楼楼梯与隔壁公用墙体脱离。 2019年12月9日 /
8 XCWX001 宁国市梅林镇田村村东山渡河塔村民组的用动物粪便搞的所谓肥料厂严重污染当地生态环境:一是环评、用地等手续问题,二是每天散发的恶臭,严重污染大气,三是由此导致的大量蚊蝇等卫生防疫次生环境问题。 宁国市 气、其他 宁国市委和政府 王普 何田 1.反映的“环评手续”问题:经核查不属实; 2.反映的“每天散发的恶臭,严重污染大气”问题:将联系资质单位进行相关恶臭物质监测; 3.反映的“用地手续”问题:该项目不符合《梅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且未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反映情况属实; 4.“由此导致的大量蚊蝇等卫生防疫次生环境”问题:因蚊蝇的生存与气温有关,现场仅发现少量苍蝇,属实。 处理情况:1.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针对恶臭污染问题已要求该公司立即联系资质单位进行相关恶臭物质检测,并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2.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要求该公司完善用地审批手续; 3.宁国市卫健委已要求该公司立即请专业公司对该公司内部进行消杀,清除蚊蝇;立即清理仓储用房外墙旁边排水沟内污水,并常态保持;立即清理池塘内污水、淤泥、杂物,建议用土平整。 整改情况:1. 立即联系资质单位进行相关恶臭物质监测; 2.完善用地审批手续; 3.进行厂区内外杀毒,清污。 1.恶臭问题整改时限根据监测结果待定; 2.用地问题立即整改; 3.蚊蝇等卫生防疫次生环境问题立即整改。 /
9 XCWX002 反映宣城市慧龙木业有限公司环评没有通过,严重污染地方环境 宣州区孙埠镇 其他 宣州区委、区人民政府 余宏汉 汪 侃 (一)关于“宣州区慧龙木业有限公司住宅房做加工厂房”问题 经查,该企业于2018年4月租赁原宣城市佳思宝画材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现场查看,未发现住宅房做加工厂房问题。 (二)关于“该公司使用油漆及重型机械造成环保污染”问题 经现场查看,该企业安装了台锯、封边机等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已采购进场,准备安装,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三)关于“反映宣城市慧龙木业有限公司环评没有通过,严重污染地方环境”问题 经查阅相关资料,该企业《年产5000套实木家具、8000张橡木椅项目》于2018年3月6日经宣州区发改委备案(发改备案〔2018〕41号),目前未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审批手续。 1.目前已停止宣城市慧龙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用电、用水,并依法取缔关闭了该企业。 2.2019年11月17日,该企业生产设备已拆除清运完毕,并已完成该企业原料、产品等现场清理工作。 2019年11月17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