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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3193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村里林山上石土方村民是否可以倒卖吗?这样合法吗?
信件内容 咨询:因宣城市狸桥镇东阳村一村民组某人,利用林上山有石土方倒卖获得收入。在采挖土石方时破坏当地老百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因此村党委参与其中请问这样合理法吗?
来信时间 2021-09-18 05:45:32
回复时间 2021-09-18 08:10:21
回复部门 区政府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09-18 08:10:2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1-09-22 15:44:01
回复部门 区政府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立即安排狸桥镇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相关责任人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狸桥镇东阳村杨湖、红旗、三兴村民组,为了方便村民出行,经商议后决定在姚湾组张*华承包的山场取粉化石垫路,目前采石工作已结束。不存在采挖土石方倒卖获得收入及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情况。

感谢您对宣州区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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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1-09-18 05:45:32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区政府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1-09-18 08:13:21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1-09-22 15: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