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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7636 问题类型 投诉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宣城市华为官方售后釜山广场店不履行承诺的投诉
信件内容 投诉:市长您好,我在今年4月份万达华为专卖店买了一部华为手机mate40pro,9月份意外摔碎屏了去华为售后府山广场店进行换屏维修,华为售后工作人员告知我帮我换屏幕另外再把电池也换了,当时就有些好奇只是屏幕坏了为啥要换电池,心想是正规华为官方售后店应该不会有问题就没多想,可是手机修好后就发现没换之前的手机每天正常使用一天只需要充一次电,可自从换了电池后手机耗电就快了好多,一天要充2-3次了(换之前和之后都是正常使用手机),于是就打电话给华为府山广场店售后说明情况,当时工作人员说拿过来检测,我说我是新买的手机也是刚找你们换的屏幕,一切都是正常使用,按理说官方承诺换屏幕还额外给换电池,那么所换的电池理应是原装电池(出于本人意愿我只是想换个屏幕,电池并没有问题),不可能还没用几天电池就不耐用了,电话中跟对方说明我是新机且你们新换电池后才出现的电池不耐用情况后,当时售后人员答应给我重新换,由于当时是临近国庆期间,我就问了工作人员能不能国庆后过来换,工作人员也同意了,可是当我10月14日过来后,售后人员又拒不承认之前通话内容(当时通话对方是有录音的),以检测结果正常为由不予处理,我很好奇他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还有我明明是手机屏幕摔碎了跟电池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给我换电池,而且我确确实实在换屏之前使用手机电量都可以正常保持一天,新换的电池却一天充几次,我还是买的新机才用几个月,根本不存在是使用问题,综上原因,我有理由质疑华为售后府山广场店工作人员给我换的电池非该手机型号的原装电池,并要求该店给我换回原装手机电池,并为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不作为的工作态度给我道歉
来信时间 2021-10-14 14:40:51
回复时间 2021-10-14 16:53:23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10-14 16:53:2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1-10-21 15:43:00
回复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市长信箱:
    你办批转的群众诉求件(编号:SMRX【2021】1069号),2021年10月19日收悉后我局立即批转鳌峰市场监管所组织人员对举报情况进行进行核实,并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以下:
1、执法人员经过确认靳女士前期已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过投诉,具体情况如下:靳女士使用的手机因人为原因屏幕损坏,通过华为官方授权府山店确认后该机屏幕更换需要一并更换电池。因此经过靳女士同意后予以更换屏幕及电池。靳女士认为更换后的电池充电效果不好,提出投诉,经过执法人员调解,华为官方授权府山店同意在三包期内给靳女士重新调换一个原装电池。
2、鳌峰所执法人员已将调查情况告知投诉人。

办理机关及人员:鳌峰市场监督管理所  芮晖
联系方式:3024055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1-10-14 14:40:51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1-10-14 16:53:23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1-10-21 16: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