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29119 | 问题类型 | 投诉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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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9月14反映蔡村政府履行协议推诿扯皮 | ||||||
信件内容 | 投诉:市长信箱将反映的相关问题转交了蔡村镇政府,政府通过函来函往的方式予以回复,回复意见无法让人满意,官话套话多,实际问题没有解决,政府相关人员又不约见我本人当场说明情况,只有再次向上反映 1. 关于停车场问题,协议讲的很清楚,但蔡村镇政府就是一拖了之。附件土地置换协议书 2. 原粮站仓库改造成农家乐的办证问题,蔡村镇政府顾左右而言他。附件其中”因泾县蔡村镇政府招商引资的需要购买了爱民粮站的仓库用房,并签订了购房协议,当时镇政府城建办的工作人员要求对老仓库进行维修改造方可经营农家乐,在城建办的指导下上报了《关于要求房屋改造的报告》之后,按要求填写了政府送来的相关表格,并承诺房屋建好后办理相关证件。因本人小学毕业,政府也未主动要求办理证件,我也就没有着急办理。2014年施工并开办农家乐,接受政府的统一管理。”请求中第3条“3:督促政府出面协调办理相关证件“ 而蔡村镇政府回复意见:“3.关于证件问题。目前我镇也在积极对接相关办理部门。但该证件的办理需在一定标准内才予以办理,例如水井深度、年取水量等。”要求办理关于房屋的相关文件,土地证和房产证和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政府的回复偷换概念。 3. 有关于我爱人的住院问题蔡村镇的回复函未给回复 4. 关于生活用水水井问题,要有明确答复,不能口头承若,要有相关协议 本人请求市政府督促蔡村镇政府认真对待老百姓反映的问题 原反映人:朱来秀 联系方式:1*********9 | ||||||
来信时间 | 2022-09-22 21:30:55 |
回复时间 | 2022-09-23 08:3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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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泾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09-23 08:32:26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09-29 16:46: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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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泾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馈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停车场问题。目前该停车场所在位置已纳入爱民街道整治工程进行建设,由于十一该户需要营业,故通过协调后于10.8日进行施工。2.水塔问题。通过与该户协调,目前计划将水塔下埋。感谢您的来信! 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