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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市长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1999 问题类型 投诉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关于在宛溪北路口被交通处罚的相关投诉
信件内容 投诉:尊敬的孔市长: 您好,今天我在宛溪北路口受到了交警的交通处罚,理由是我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七条:“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然后按照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法理上,我的确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所以晚上我直接缴纳了罚款,但我有几个问题要投诉。 第一,我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多么严重,直接被处以最高额度的罚款(其它市民也受到了相同额度的处罚),在一线城市南京、扬州等都只处罚20元的时候,宣城的这个处罚额度标准是怎么来的?第二,我和大部分市民在宛溪北路口违章驾驶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的原因,是因为非机动车道被堵塞了!因为旁边就是宣州农贸市场,此处的非机动车道被各种摊位堵塞,还有机动车停靠卸货、板车售卖甘蔗等,地面上还有农贸垃圾残余。部分没有划出车位的地方还有机动车停靠,非机动车行驶非常困难。由于不能保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安全,所以我们才考虑了相对车辆较少的机动车道。当我就这一问题和交警理论时,他们顾左右而言它,最后我还听到一句“这又不管我的事”。这意思是说因为摊贩而导致非机动车道堵塞是城管局的事,因为非机动车道堵塞而不得不在机动车道行驶就是交警的事了?事后我在周围跑了一圈,城东这边好像只有因农贸市场存在而非机动车道堵塞的宛溪北路口有查违章的,这算是新式联合“钓鱼执法”么?第三,我和交警争论时,交警以“别人为什么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答复我,我回答他“第一,我是从路那头骑过来的,那边路口都堵住了根本不能再开进非机动车道;第二,现在有人在路那头和行人说有交警在这边执法了,让他们注意别走机动车道。”当听到第二条时,也许是我个人主观臆断,我觉得那名交警的脸色非常不好。这算什么?告诉别人不要违法反而成了坏事了? 综上,我想知道,也想投诉的是,今天在宛溪北路的这次交通违章查询,究竟为了查处违章,还是因为快过年了交警支队罚款额度的“年终指标”不够而来“钓鱼执法“?非机动车道堵塞问题,应该谁管? 附件:宛溪北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堵塞情况照片
来信时间 2020-01-13 19:37:12
回复时间 2020-01-19 11:21:35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市区宛溪北路至澄江桥一带既有居民小区又有大型菜市场,交通环境极为复杂。尤其是年关将至加之连续阴雨天气,该路段因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引发多起交通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此,交警二大队结合该路段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决定开展专项整治。

2020年1月13日,交警在该处路段进行专项治理。一方面是商请城管部门清理占用非机动车道内的各类摊点,一方面安排民警在来车方向即临时市场门前道路的开口处引导非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对不听劝阻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一律依法予以查处。经调阅现场执法视频资料,当日下午该处路段非机动车道通畅,未见明显妨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的状况。对投诉人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不当之处。

我市自2013年开始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到创成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已近7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机动车始终保持常态化管理,对既扰乱交通秩序又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均严格依法按上限处罚。在此,请投诉人及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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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0-01-13 19:37:12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公安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0-01-14 17:18:37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0-08-13 11: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