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569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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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二套房认定 | ||||||
信件内容 | 咨询:尊敬的领导,我(男方)婚前商贷买了一套房子,男方的名字,尚未还清商贷,婚后准备再用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子,老婆无房子,夫妻二人都有公积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咨询:1、保留这套商贷房,商贷未还清,是否能用公积金贷款再买房?2、再用公积金买房是否算一套房,首付比率和利率是否上调?是按多少算的?3、夫妻二人能否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4、如果把这套商贷的房子卖掉,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也是按一套房算吗?谢谢您 | ||||||
来信时间 | 2020-02-16 18:38:21 |
回复时间 | 2020-02-17 14:38: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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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 1、一户可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商贷不计算贷款次数。 2、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利率无上调,1—5年利率2.75,6—20年利率3.25。 3、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并都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双方共同贷款。 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