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1036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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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积金购房咨询 | ||||||
信件内容 | 咨询:领导你好,我想问一下,在宣城郎溪县,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在今年三月已还清,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呢,可以贷到多少有上限吗。(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 | ||||||
来信时间 | 2020-07-01 16:04:15 |
回复时间 | 2020-07-02 09:3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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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7-02 09:39:0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7-02 09:45: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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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职工家庭最多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还清满一年,才能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一次申请首付款不低于20%,宣城市区范围购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40万元,县市范围购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30万元;购二手房最高贷款额30万元;第二次申请首付款不得低于30%,购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25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