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部门信箱
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1036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公积金购房咨询
信件内容 咨询:领导你好,我想问一下,在宣城郎溪县,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在今年三月已还清,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呢,可以贷到多少有上限吗。(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
来信时间 2020-07-01 16:04:15
回复时间 2020-07-02 09:39:03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7-02 09:39:0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0-07-02 09:45:24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职工家庭最多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还清满一年,才能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一次申请首付款不低于20%,宣城市区范围购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40万元,县市范围购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30万元;购二手房最高贷款额30万元;第二次申请首付款不得低于30%,购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25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15万元。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0-07-01 16:04:15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0-07-02 09:39:03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0-07-02 09: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