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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来源:部门信箱
网友 *** 浏览量 3939 问题类型 投诉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投诉琥珀新天地违反设计图纸建造横梁,影响住户采光,开盘时并未告知
信件内容 投诉:市领导好,宣城琥珀新天地东苑设计不合理,5楼上沿设计不合理的横梁,导致5楼阳台上沿变宽,更严重的是主卧窗户上方大量面积被前方横梁遮挡,极大影响采光,开放商在开盘时并未说明5楼有此采光隐患,附图如下,上次已向贵局投诉,贵局称为规划局管辖,现规划局已核实 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没有该横梁,系在施工图中增加且经施工图审查,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规划局回复附在下方,请市领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本人要求开放商要么拆除此不合理结构,要么给与相关受害业主赔偿,谢谢
来信时间 2020-08-14 16:05:02
回复时间 2020-08-14 16:30:54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8-14 16:30:5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0-08-18 15:20:35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部门信箱办公室:你好,经现场查看,来信人所称“横梁”为建筑外立面造型。根据《宣城市建筑物外立面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阶段,规划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及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意见,对建筑外立面的风格、色彩、材质以及夜景照明效果等内容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第十条“建设项目改造凡涉及改变建筑外立面的,应依照本规定要求将改造方案报市城乡规划部门审定。未经审批的或未按批准方案组织实施的已建建筑物外立面改造的项目,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自规局已确认该横梁与方案不符,建议自规局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8-21 08:32:18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并部门信箱办公室:

      您好,我局尚在调查了解中,将于近期给予您答复!

回复时间 2020-08-24 16:10:00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内容 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并部门信箱办公室:

     你好,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宣城市建筑物外立面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已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失效。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等进行审查。从事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经我局主动协调,建设单位同意与你沟通协商,联系电
话:18956305608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信件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0-08-14 16:05:02
信件审核(工作日时间审核)
  • 审核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0-08-14 16:30:54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0-08-24 17: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