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686 | 问题类型 | 举报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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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举报五小王晓龙老师有偿补课 | ||||||
信件内容 | 举报:宣城市第五小学,六(1)班语文老师王晓龙长期有偿补课,原来在国鑫小区,王晓龙在学校签订教师有偿补课承诺书后,不是停止有偿补课,而是把补课地点改到了钻石鑫城小区,他自己家里,时间改在每个星期四晚上6点到8点,没有亲戚朋友家小孩,这10个学生全部都是六(1)的学生。(11月26日星期四晚上还在补课) | ||||||
来信时间 | 2020-11-30 16:23:55 |
回复时间 | 2020-11-30 17:03: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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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区政府 | ||||||
回复内容 |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11-30 17:03:52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12-07 15:49: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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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区政府 | ||||||
回复内容 |
举报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市长信箱对于市五小教师王晓龙老师有偿补课的举报,经核实王晓龙实际姓名王小龙。全区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宣城市第五小学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时,王小龙老师已停止在国鑫小区的课后辅导,与学校签订了《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后因王老师家属的同学丁某和本校同事郑某的请求分别在11月18日、11月26日晚上在王老师家(钻石鑫城小区)为两位小孩(分别就读于市二小贝林校区、市五小)对作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没有其他学生参与,目前两位学生已不在王小龙家接受辅导。学校已约谈王小龙老师,强调要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有偿补课行为。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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