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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毕业生在宣就业创业补贴奖励资金申领发放暂行办法》适用地区问题

发布时间:2019-12-20 08:07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2300 次

标 题:

关于《促进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毕业生在宣就业创业补贴奖励资金申领发放暂行办法》适用地区问题

内 容:

来信人:g** 来信时间:2019-11-24 22:30:36

我是一名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2017年毕业后在广德市经济开发区一家企业工作2年多。听闻宣城市在2015年有发布一个文件:对于合肥工业大学等“985”“211“工程大学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宣城市地方企业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保满1年的,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发放年限最高为3年。

但我近期咨询广德市就业服务局后对方告知我该文件只在宣州区执行,在广德只执行广德地方的《百千万聚才行动》。所以我想求证一下,该工作人员的说法是否属实?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9-11-25 16:53:49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高校毕业生在宣城就业享受生活补贴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宣城市下发的 《关于促进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毕业生在宣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 (宣政办秘〔2015〕162号)适用对象主要为在宣城市本级及宣州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在广德就业创业享受的补贴政策主要依据为《广德县“百千万聚才行动”若干政策》(广〔2018〕74号),咨询电话:0563-6027276。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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