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2日
发布会嘉宾:宣城市市场监管局一级调研员管志芳;宣城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主任凤元华
发布会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主办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地方政策、规划、标准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管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统一承担市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知识产权、价格、盐业、商务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查处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
(四)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权限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管市场秩序。依法监管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管广告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的监管。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或参与有关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管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等许可、备案和监管。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职责。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市地方标准立项、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协调指导各类标准制定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监管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管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图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制度、规划。研究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负责药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根据权限或受委托,组织、指导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及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现代医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药品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七)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根据权限或受委托,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八)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管。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根据权限或受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查处。
(十九)负责市场监管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指导推进民营企业协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及其会员单位、专业市场、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女生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借此机会,我代表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宣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所有关心消费维权事业的社会各界和新闻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关情况予以发布。
一、2019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12315热线作用,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咨询。
1.放心消费创建惠民生。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围绕“五个放心”出台《宣城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下发年度创建发展计划,严把“示范单位”质量关,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共评选认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19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7户。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2.五条热线整合畅渠道。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我局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市场监管热线整合为12315一条热线,统一以12315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12315电话实行24小时人工接听,各县市区局不再接听12315电话,全部由市局12315中心统一接听,分流转办。社会公众只要拨打12315,便可实现消费维权、质量监督、食品药品、价格监督、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和咨询,实现了“一号对外、多线并号、集中接听、便民利企、高效执法”的新型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机制。
3.消费环境建设有提升。市市场监管局着力加强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和消保委公益组织作用,认真受理消费者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2019年,全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6869起,受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1082件,转办12345政府服务热线43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8万元;消保委组织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咨询642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9000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发布12315消费维权信息通报16期,消费警示9次。
(二)履职尽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1.做好食品安全监管。2019年共抽查61家食品企业开展双随机飞行检查;检查学校食堂1282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85份,对学校周边经营商户开展检查,封存、责令召回“3·15”晚会报道“虾扯蛋”“辣条”等问题食品34.17公斤;同时对旅游消费集中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处理餐饮服务投诉举报。
2.做好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共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463家次,限期整改120家次,立案查处2起。对全市704家药品零售门店进行异地交叉互查,检查发现“挂证”职业医生10名,撤销GSP证书13家。同时还开展了“无菌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和违法宣传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整治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76家,检验特种设备15849台次,完成6个住宅小区65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244份,排查安全隐患528处,立案查处78件。
(三)敢于亮剑,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深化网络市场监管。2019年,线上检查网站(网店)3430户次,实地检查网络经营者358家,办理网络交易案件30件,罚没款50.5万元。
2.扎实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办食品类违法案件427件;药械类违法案件41起。市场监管部门还捣毁一批造假窝点,将相关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3.“两节”打假成效显著。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查获各类假酒150箱,假冒耐克鞋80双,问题口罩53342个。检查经营主体25059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个,立案查处589件,案值2235.03万元。
4.继续开展“保健”市场整治行动。继2018年开展“保健”市场乱象集中整治行动后,2019年继续深入开展“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和夏季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立案查处240件,案值278余万元,罚没款350万元。其中一起案件入选全国保健品“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有力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凝聚你我力量”的含义及3·15活动安排
(一)年主题“凝聚你我力量”的含义。
一是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消协平台型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二是凝聚消费者共识,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通过凝聚消费者、经营者和全社会的共识,汇聚各方面消费维权力量,促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消费者、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二)3·15活动安排。
1.开展系列倡导活动。
倡导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推出系列倡议(承诺)活动。引导相关经营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作出公开承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回应消费者合理关切,增强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补,激发消费潜力。(活动时间:2月上旬-3月中旬)
2.开展《百姓热线》上线活动。
根据市政府办安排,市消保委认真编制上线预案,参加《百姓热线》上线活动,为消费者答疑解惑。(活动时间:3月上旬)
3.发布系列消费警示(提示)。
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进展,结合消费者投诉咨询和舆情分析,适时发布防控用品、充值卡(预付卡)、农资等消费警示(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理性维权。(活动时间:2月下旬-3月下旬)
4.召开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根据工作安排,市消保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举办“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及2020年3·15活动”新闻发布会。(活动时间:2020年3月中旬)
5.发布典型案例。
征集全市2019年消费维权及疫情防控期间的消费投诉案例,统一发布。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拒不接受调解或故意拖延的案例,提请媒体公开曝光。(活动时间:3月中旬)
6.开设3·15系列宣传专题(专栏)。
联合主流媒体开设系列宣传专题(专栏),宣传“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介绍消保委及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重要举措、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等。(活动时间:3月中旬-3月下旬)
7.公益广告播放。
借助宣城市公交车车载媒体,播放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公益广告。(活动时间:1月-3月)
三、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安排
我们将紧紧围绕“凝聚你我力量”这一年主题,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认真开展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集中力量认真谋划,积极筹备,扎实开展,做到准备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做好消费维权,保护消费者权益。
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互联网投诉等平台作用,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积极与高校、社区合作,开展消费维权教育活动,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加强消费维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整合市场监管新资源,构建行政执法新合力,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做好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管,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力度,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四)强化市场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开展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行动,打击网络违法行为;建立和落实媒体单位发布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行为领导责任追究制,着力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严格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强化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市场的价格监管。
消费维权工作,事关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百姓福祉。消费维权永远在路上,永远处于进行时,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同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努力为全市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