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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工作)

2020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0日

发布会嘉宾:市公管局副局长肖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汪琰

发布会地点:新闻发布厅

主办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简介:     去年以来,市公管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机...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公管局机关职能:

市公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拟订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规则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对交易方式进行审核,对各类交易文件及资料的合法性、程序性、完整性、科学性实行备案审查。

(三)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各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履约监管。

(四)依法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负责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督促、指导、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建设。

(六)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各方主体信用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

(七)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负责对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宣城市专家的初审、培训,负责对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的监督、考核、评价。

(八)负责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投标、履约等各类保证金缴退情况。

(九)负责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中介代理机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负责对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公管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三、办公地点: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8楼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五、联系电话:0563-3033667

六、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光明职责分工: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党建、意识形态、招商引资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军华职责分工: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人事、档案、保密、信访、综治、政务公开、会务、接待、财务、文明创建、群团、双拥、林长制等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锋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建设运行、开评标现场监督及标后履约检查、重大交易项目中标企业约谈、评标专家日常考核与评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扫黑除恶、扶贫等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工作。分管执法监督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勇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及交易目录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标绩效考核、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深化改革、依法行政、法治宣传、营商环境、美丽乡村建设、应急管理等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工作。分管综合业务科。

七、网址:http://ggj.xuancheng.gov.cn/

八、邮编:242000

    去年以来,市公管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为统领,牢牢把握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和平台利企便民工作主线,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着力营造良好的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态势良好。

    一、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联合执法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遏制招投标环节恶意竞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去年以来,市公管局在积极向上争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同时,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联合执法工作,切实解决相对集中处罚权授予前相关行政执法、处罚等问题,加大招投标领域的执法力度,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2019年8月,市公管局启动了《办法》的起草工作。初稿完成后,分别向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1家单位征求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2019年9月,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玉达专门召集有关部门再次征求意见。2020年3月5日,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宣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联合执法暂行办法》。

 《办法》共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执法范围,办法明确将目前住建、交运、水利三个部门分别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改由市公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对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工程、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二部分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其中市公管局牵头执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市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部门职责,配合市公管局对执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与联合执法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与服务根据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市公管局牵头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执法案件并联合开展调查,形成调查处理意见,再以行业主管部门名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从完善组织保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严格规范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四方面进行了明确,实行罚缴分离,责任倒查等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工作的开展。第四部分为附件,明确了办法施行时间和联合执法的21个执法项目以及对应的执法依据,并标明牵头单位及执法主体,确保立项有依、执法有据。其中,涉及原执法主体为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项目,仍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本办法自4月5日起施行,将有效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形成部门联防联控合力,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疫情期间,市公管局、市交易中心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利用在全省率先建成的不见面开标系统,保障了交易服务和疫情防控双重目标的实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公管局成立了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经市指挥部同意,制定并印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自2月25日起有序恢复交易活动。    

二是严格做好防控工作。定期对开评标场所进行全方位消毒,严控交易人数、活动范围和时间,对参加交易现场活动人员进行登记监测、签订承诺书等措施,确保开评标区域安全整洁。开发建成来访人员登记信息系统,积极主动向省公管办、省数据局申请,由国家数据局授权开通数据接口,成功对接国家卫健委疫情数据中心,实现疫情数据共享,成为我省首个对接国家卫健委疫情数据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是调整开标方式。对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一律要求投标人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对确需采用纸质投标的项目,专门设置指定地点接收投标文件,做好各项防疫措施,并由公证处全程监督,投标人即交即走,避免现场人员聚集。

    四是加强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约谈交易系统软件开发商,督促安排足够力量保障交易系统稳定运行。同时,强化网上直播培训,进一步提高投标人(供应商)对宣城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流程和方法的熟练度。

    恢复交易以来,全市完成项目数量192个,其中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共计89个,限额以下项目103个,工程项目交易额6.77亿元,采购项目交易额0.30亿元,总计约7亿元。

    下一步,市公管局、交易中心将以交易“不见面”,投标“零跑腿”为主要抓手,进一步拓展平台各项功能,全力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多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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