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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

2020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0日

发布会嘉宾:市税务局副局长范峥

发布会地点:新闻发布厅

主办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市四送一服办,市税务局

发布简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市四送一服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宣城市税务局今天通报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工作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宣城市税务部门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坚决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支持复工复产税费政策。
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宣城市税务部门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范围,实现95%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市纳税人网上申报率达99.62%。
截止3月18日,宣城全市因疫情影响和支持复工复产累计办理减免退税费2.43亿元,预计全市因疫情影响和支持复工复产减免各类税费8.3亿元,其中,支持相关保障物资的生产和运输减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1950万元;支持企业复产复工落实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78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降率减免1.07亿元;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6.26亿元。随着优惠政策效应不断释放,有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降低生产运营和融资成本,有效调动社会各资源,加大防疫物资和医药产品供给保障力度,支持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增强未来预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按照政府和税务局要求,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坚决扛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支持复工复产政策的政治责任,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充分履行部门职责,主动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狠抓政策落地落细现将税务部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策内容

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流通、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四个方面。

一是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流通。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是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公共交通、生活服务及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支持疫情防控的有关捐赠扩大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免征相关税费。

三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减免受疫情影响困难中小微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业主(房东)免租金月份房产税

四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3月1日至5月底,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同时,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可依法申请停业或调整定额,减免相关税费。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组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推进落实工作专班、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落实工作专班、减税降费工作专班,制定落实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标对表清单推进,统筹各项优惠政策落实

二是广泛宣传辅导。编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百问百答》梳理形成优惠政策措施清单74条,依托实体纳税人学堂,开展现场培训;依托网上纳税人学堂,通过“宣城税务”微信公众号开展直播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集中宣讲,了解企业诉求,现场宣传解读,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业务、会操作。

三是优化纳税服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范围,实现95%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市纳税人网上申报率达99.62%扩大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的覆盖面,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从2019年的50%提升到2020年的70%。在两次延长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基础上,再次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从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仍有特殊困难的,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四是精简办税流程。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按需调整不需事前实地查验。实行“承诺制”容缺受理,经纳税人承诺后,先按正常程序办理,相关资料待疫情结束再行报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65项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五是推行线上包保。建立线上包保责任制,实行分级包保、包保到企、责任到人,分类建立包保清册,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问需求、清信息、保落实,组建市、县两级业务专家团队,对全市2421户重点企业推行“一企一策”“一对一”“点对点”帮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六是缓解资金压力。从速从快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实行“承诺制”容缺受理,单户平均办理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1-2月份,全市共办理延期申报企业81户,审批延期缴纳税款企业209户,缓缴9989.65万元。

七是化解融资难题。深化“银税互动”,加大“税融通”业务推广力度,同时继续完善“云税贷”“纳税e贷”等产品,帮助守信经营的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获得资金支持。1-2月份,全市共为65户企业办理“税融通”贷款6251万元;共为38户企业办理“云税贷”1200万元;共为93户企业办理“纳税e贷”5448万元。

八是注重调研分析。积极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深入开展增值税发票数据分析、应用,撰写《从增值税发票数据看新冠肺炎疫情下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等送阅材料,运用增值税发票数据分析全市各地各行业复工复产情况,为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做好经济运行调度提供决策参考。

截止3月18日,全市因疫情影响和支持复工复产累计办理减免退税费2.43亿元,预计全市因疫情影响和支持复工复产减免各类税费8.3亿元,其中,支持相关保障物资的生产和运输减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1950万元;支持企业复产复工落实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78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降率减免1.07亿元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6.26亿元。随着优惠政策效应不断释放,有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降低生产运营和融资成本,有效调动社会各资源,加大防疫物资和医药产品供给保障力度,支持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增强未来预期。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按照税务总局“四力”要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改进服务措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抓准效应分析,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服务宣城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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