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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2020年1-6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2020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2020年1-6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3日

发布会嘉宾:市应急局副局长周德

发布会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敬亭阁二楼)

主办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简介: 各位媒体记者:      大家好,下面由我...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市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执行国家、地方标准和规程。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指挥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驻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会同市发改委(市粮储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市应急局承担以下主要权责事项和服务事项,并相应制定监管事项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一)主要权责事项。市应急局共计56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4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3项、其他权力3项。具体内容以调整更新后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为准。

(二)主要服务事项。市应急局共计15项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共计17项。具体内容以调整更新后公布的部门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为准。

(三)事中事后监管。市应急局权责清单所列权力事项均应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并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时予以调整,主动向社会公布。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13楼

邮编:242000

联系电话:3020724


各位媒体记者:

     大家好,下面由我向大家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及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审批服务、宣传教育、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的态势。

一、安全生产形势

(一)全市事故情况

1-6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1起,死亡20人(工矿商贸事故8起、死亡8人;道路交通事故20起、死亡9人;铁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17起和20人,同比分别下降35.4%和50%,未发生较大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事故特点和原因分析

一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但其中在疫情影响下,各类生产、经营、建设、交通等活动大量缩减的因素,对此要有清醒认识。

二是事故发生时间相对集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的8起事故中,有7起集中发生在4月17日至5月26日40天时间内,占87.5%(另1起事故在3月份发生)。与疫情缓解后,各类企业集中复工复产的时段基本重合。

三是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和地域相对集中。8起工矿商贸事故中,建筑施工或与建筑相关的事故5起,占62.5%;工贸企业事故3起,占37.5%。发生在宣城经开区境内的和市直项目事故4起,占50%;宣州区2起,郎溪县、泾县各1起。

四是事故类型相对集中。8起工矿商贸事故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各3起,均占37.5%;机械伤害、坍塌各1起。

五是事故暴露的问题相近。通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发现上述事故单位均存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不足、相关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作业安全管理不规范、教育培训走过场等问题;也暴露出属地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专业人员缺乏和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够、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够等问题。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分管负责同志在春节、“五一”、汛期等重点时段多次带队深入一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严格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在省政府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我市获得全省第五名,连续第九年进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行列。市安委会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严格开展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三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安委会下发了我局起草的《宣城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该规定共31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投入、隐患排查、设施设备维护、教育培训、作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应履行的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二)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职能

疫情期间,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员制度,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安全指导服务,市、县、乡三级共指派安全监管员660余名,点对点指导服务企业1090余家,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800余个;同时,通过网上预审、纸质资料和许可文书快递送达、电话问询等方式,共计线上办理生产许可、经营许可58件。3月上中旬组织开展了全市涉疫场所安全大检查,及时将市本级3家隔离点或定点医院存在的建筑、消防、用电用气的安全问题转有关部门整改到位。4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督查,通报了督查中发现的246处隐患和问题,并对其中存在突出问题的10家企业(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均已整改到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宣城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大力推进实施。

(三)狠抓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检查执法

按照年度执法计划,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检查执法工作。全系统共开展执法检查747家次,排查整改隐患2600余条,其中重大隐患14条。立案27起,责令停产停业3家,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1家,预防性罚款29万元,事故罚款94万元。非煤矿山方面: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初步摸清了我市非煤矿山基本情况,目前有各类非煤矿山企业124家(不含尾矿库);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对已经关闭的尾矿库进行销库,目前已经注销5家尾矿库;为落实尾矿库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各地明确尾矿库企业的负责人、部门监管的责任人和县级政府副县级干部的包保责任人,并在主流媒体进行了公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累计开展专家服务19家次,提出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共性问题160余条,同时组织同类企业安全负责人80余人次观摩学习;联合消防救援部门,以“检查+服务”的方式,对全市13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共计34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全覆盖现场督查检查,整改隐患51项;以6个化工集中区以园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7次,市县应急联动累计300余人次。持续加大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12箱(个)不合格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没收,并清理回收禁放扩大区域范围内原8家销售点370余只烟花爆竹;做好清明节等特殊时段烟花爆竹暗访暗查工作。工贸企业方面:组织开展环保技改项目安全风险整治,对全市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摸清了全市30家存在罐体污水处理设施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针对今年来其他地市有限空间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结合我市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作业审批等制度,提升企业自身本质安全,组织开展了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为重点的县市区交叉互查活动;在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开展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四)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

一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聘请专家对9家非煤矿山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现场复核及委托审查并网报省厅发证;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下发审查意见书2份,备案18份;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20家;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现场核查5家次,委托审查并报省厅颁证6家;网上办理、颁发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2家、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2家。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经由市政府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我局公告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4家工贸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三是持续推进“六项机制”建设和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依托“微安全”APP,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信息化系统适用性。全市上线企业500余家,完成新一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经纪公司招标和共保体保险公司招标,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四是抓好信息化应用工作。充分利用宣城市危险化学品防控监测信息系统,推动26家企业开展物联网工程自查自验工作,累计开展特殊作业票检查109家次、视频巡查38家次,实时监控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点位1748处。已完成应急指挥信息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的接入,应急综合指挥业务系统正式运行。五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试点工作。2019年以来,市应急局在泾县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试点,构建县乡村三级网格,不同级别网格有网格员、调度员、职能部门等角色,建立网格员调度员与职能部门的联络工作机制,推进风险管控,加大责任落实检查,实现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有监督制约,安全管理真正做到全员参与,全员执行,全员落实,责任体系贯穿到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中。六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第十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悬挂横幅标语、宣传挂图2000余幅,发送安全公益短信30万条,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326场次,达8955人次。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学习达57500人次,参与“线上公众开放日”视频直播达41417人。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17389人次,得分297170,列全省第七。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全市各地、各部门共进企业宣传802场,34286人参与;进学校宣传1051场,96262人参与;进社区宣传202场,8535人参与;进农村宣传413场,35984人参与;进家庭宣传405场,26923人参与。通过广泛宣传,切实提升了安全生产信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受疫情影响,上半年组织开展一期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五)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市级政府已填报总体预案1个,专项预案16个,市直部门共填报部门预案27个;县级政府、县级部门、乡镇共填报各类应急救援预案290个;全市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填报应急预案527个;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填报应急预案5360家,填报应急救援物资5327家。全市注册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12支,危化应急救援队2支,非煤矿山救护队1支和蓝天救援队4支。二是开展防汛抢险救援力量摸底。全市各类防汛抢险救援力量共11521人,并配备了冲锋舟、橡皮艇、发电机、无人机、卫星电话等救援物资。三是组织编修订应急预案。印发了《关于修订编制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对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及市直有关单位部门应急预案提出了编修订要求,目前正在推进中。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抓好《宣城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企业防范安全风险的能力。

二是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汛期和高温季节特点,加强对极端性灾害天气的预警预报,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检查工作,避免因自然灾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执法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形成有力震慑。

四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保持“安全生产月”活动力度不减,多渠道、全方位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全社会“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指挥有序保障有力,响应及时处置高效,有效防控风险,切实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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