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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打造一流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宣城市打造一流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3日

发布会嘉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锋

发布会地点:新闻发布厅(敬亭阁二楼)

主办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简介: 今年以来,市公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市公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拟订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规则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对交易方式进行审核,对各类交易文件及资料的合法性、程序性、完整性、科学性实行备案审查。

(三)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各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履约监管。

(四)依法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负责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督促、指导、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建设。

(六)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各方主体信用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

(七)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负责对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宣城市专家的初审、培训,负责对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专家的监督、考核、评价。

(八)负责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投标、履约等各类保证金缴退情况。

(九)负责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中介代理机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负责对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健全一流监管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清理,不断优化调整招标文件范本,强化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今年以来,抽查招标文件79个,发出监督意见书4件,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14个。开展标后履约专项检查3次,检查项目39个,处理履约失信的企业19家。

提升一流电子化水平。全市顺利完成2626个项目不见面开标,电子化交易率达98%,启用电子档案2.0新版系统,实现交易档案无纸化,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594场次,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效率。

打造一流交易平台。开发应用“标证通”,“宣城公共资源交易”在皖事通APP成功上线,实现了“指尖交易”。对接调试优质采等第三方交易平台,部署人脸识别系统,实现开评标室的智能化管理。

创造一流服务效能。完善“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和限时办结制”等工作机制,全面实行1日办结。为投标人提供投标电子保函、履约保函、政采贷等多样化金融服务,保函开具规模居全省前列。公布“零跑腿”交易事项清单,推动交易服务全程网上办理。

今年以来,市公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主线,围绕“四个一流”,持续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成为长三角区域一流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态势稳中向好。2020年度,我市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评价位列全省前列、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考核位列全省第三、公共资源交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位列全省第五。

      今年1-9月,全市共计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4305个,交易总额273.98亿元,增收节支32.43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降低7.72%、增长29.97%、增长9.67%。其中,市本级(含开发区)完成交易项目727个,交易额108.43亿元,增收节支8.9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1.16%、71.97%、降低9.58%。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以制度规范化为抓手,健全一流体制机制。

 1.清理完善制度规则。一是按照“应减尽减、能统则统”的原则,联合各县市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文件清理,维护全市制度规则的统一。截至10月底,全市拟保留规范性文件12件、已废止5件、拟废止5件、拟修订1件。二是结合部门职责,修改完善制度文件,印发《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修订《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持续优化招标文件范本,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宣城市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文件范本(2020版)>部分条款的通知》《关于调整<宣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等文件,引导招标人科学编制招标文件,坚决遏制招标文件“量身定做”,保障交易公平。


2.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一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成为全省首批有集中处罚权的市之一,解决了招标投标领域多头执法难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执法力量和职能科室,新设立了执法调查科。目前,全局共有20人获得执法资格证、5人获得监督证。二是试点“评定分离”招标。起草《宣城市“评定分离”招标试点工作导则(试行)》,通过明确规则、方法,进一步规范该项试点工作。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开始探索开展“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级已完成开标的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项目共24个,总投资额约34.74亿元。



3.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建立招标文件事中事后抽查检查机制。取消了无法律依据的招标文件审查备案,截止9月底,市本级共发布依法招标项目99个,抽查项目75个,发出招标文件监督意见书4件,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14个,坚决禁止招标人抬高投标企业资质等级,及设置超出招标项目本身规模和质量的业绩要求等行为。二是定期开展标后履约专项检查,有效打击了假借资质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乱象,截至目前,共对39个在建项目开展标后检查;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广域网考勤工作,对中标价在3000万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重点项目广域网考勤,截至目前,系统共监管12个项目、从业人员37名,有效遏制转包及违法分包乱象。三是畅通投诉渠道,打击恶意竞标行为。在局及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投诉电话,在交易大厅及办公区域设置举报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平竞争。截止目前,共受理并办结举报10起,督办完成项目异议18起,受理投诉4起。完成我市首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案件,针对投标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分别向涉事投标人及涉事个人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共计16.8万元,有效净化了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以交易电子化为载体,提升一流电子化水平。

      1.推进不见面开标。在全省率先实现了进场交易项目不见面开标的全覆盖,截止10月底,全市顺利完成2317个项目不见面开标,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率达到98%,大幅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投标人交易成本。

      2.推行档案电子化。全省率先开发使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开评标全过程音视频等资料自动归集。申报了2019年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新成果,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2021年启用电子档案2.0新版系统,实现交易档案无纸化。

3.提升远程异地评标水平。今年以来,统筹各县市区部署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终端工位数41个,针对异地远程评标中异地评标服务、评委用餐、评标费用发放等问题,建立异地远程评标合作机制。截止10月底,全市开展远程异地评标861场次,极大方便了专家异地参与评标评审,为招标人、专家节约了时间及往返费用。

4.推进跨区域项目交易。积极与省内外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各地市交易平台比较优势,不断拓展跨区域项目异地交易,促进双方学习交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交易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截止10月底,累计完成跨区域交易项目6个,交易金额达27.71亿元。

(三)以平台智能化为依托,打造一流交易平台。

      1. 丰富“指尖”交易平台。一是开发应用“标证通”,投标人可随时随地用手机参与开标,真正实现了“指尖交易”。开发应用微信公众号,对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方便各方主体通过手机微信端进行在线咨询,查阅交易信息和法规动态信息。二是在皖事通APP成功上线“宣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在皖事通APP宣城专区搜索“宣城公共资源交易”,即可一站式浏览与公共资源能交易相关的各类交易信息、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及动态新闻,为各方市场主体带来全新的服务体验。

      2.平台选择社会化、操作智能化。对接、调试优质采第三方交易平台,完成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发压力测试。部署人脸识别系统,通过对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等相关交易主体人脸信息进行建库,将人脸信息库与交易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了开评标室的智能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


(四)以高效便民化为目标,创造一流服务效能。

      1.金融服务多样化。一是开发上线省内第一个对接多类型保函的综合性保函服务平台,全市投标保证金支持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项目比例实现100%。截止10月底,开具电子保函    41932笔,释放企业资金总金额90.36亿元,开具笔数及金额位居全省前列,大大降低了企业投标成本。二是开发上线政采贷系统,通过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等信息,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慢问题。目前,已有一家投标企业通过“政采贷”平台,成功贷款50万元。

      2.服务供给精细化。完善“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和限时办结制”等工作机制,压缩从项目登记到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完善覆盖各类交易项目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压缩办件时长,全面实行1个工作日办结,最大限度缩短项目全生命周期。编制并公布“零跑腿”交易事项清单,推动交易服务全程网上办理。建立交易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及线上评价功能,对“好差评”结果及时公开,对“差评”核实、整改、反馈。建立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征集机制,开通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开通智能语音客服,为市场主体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咨询服务。

      3. 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一是发起推动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联盟成立。宣城市发挥联盟第一届轮值主席作用,制定了合作联盟2021年工作计划,盟员从起始的17个增加至30个。二是搭建长三角CA互联互通平台,实现联盟范围内宣城、嘉兴、南通等21个长三角城市数字证书(CA锁)的互认,实现投标人一把锁投遍长三角,建设并完善了长三角角远程评标调度平台。三是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的中国产业区块链案例评选中,“长三角CA互认平台”和“基于区块链的长三角地区主体库信息共享”两项成果,分别荣获“中国产业区块链十佳案例”和“中国产业区块链优秀案例”。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制度规则,打造公平公正的交易市场环境。

      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招标文件抽查检查及标后履约检查力度。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推广使用“政采贷”、电子保函服务,逐步发展“中标贷”“农村产权贷”等形式多样的金融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融资增值服务;丰富电子保函在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领域的应用,持续减轻企业负担。

  (二)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结合当前公共资源交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整合共享、阳光交易、高效公平、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和监管,深入挖掘交易数据金矿,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我市智“汇”服务、智“惠”交易、智“慧”监管的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电子化全覆盖”、“自助化全天候”、“网络化全过程”,让服务对象操作更加便捷高效,为交易市场高效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努力打造“省内一流”、“国内先进”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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