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w** | 浏览量 | 4222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
标题 | 车位是否算房屋公摊面积。(市长信箱转办至市住建局) | ||||||
信件内容 |
咨询: 圣联锦城最近开始售车位, 联想到之前某某报道,
售车位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应包含在住房公摊面积中),此小区公摊面积在27*。
此售车位情况,是否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还望领导予以关注 ,老百姓挣钱太难,什么也不懂,只能求助求助政府。
|
||||||
来信时间 | 2019-10-24 13:21:36 |
回复时间 | 2019-10-30 08:16:00 | ||||||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开发企业依法建设的车库车位,在办理相关商品房销售许可手续后可以对外销售。经批准销售的车库车位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其面积不属于住房公摊面积。 办理人:童剑锋,联系方式:2617386。 宣城市房地产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