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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工程2020年春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3 08:14:46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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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市规划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工程2020年春节前停工和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确保春节前后、节日期间以及“两会”期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时期。建筑施工企业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问题,再加上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增加了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前停工和节后复工工作的重要性,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心理和放松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管〔2020〕5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管〔2019〕360号)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管理和应急值守,全力以赴抓好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监督管理站及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相关负责人要把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对安全防范工作再部署、再落实;摸清找准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重大风险隐患,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控措施、拧紧责任链条,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对各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抓细、抓实、抓紧、抓好,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措施,强化停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根据我局印发的《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加强对建筑工程节前停工、节后复工以及停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雨雪低温冰冻天气禁止高空作业和一切设备安装、拆除、维保、使用,重点突出对施工作业区“防滑、防坠落、防坍塌、禁燃禁放”和办公宿舍区的“防冻、防火、防中毒、防触电、防酒后滋事”等重大危险源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做到重大危险源不受控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放过。要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与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重大风险防范、事故查处问责、长效机制建设等重点任务,保持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高压态势。

(二)认真做好春节前停工检查及停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节前停工时,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施工单位从施工作业面维护、外脚手架维护、施工和生活用水管线等维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维护、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塔吊维护、施工电梯维护、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越冬维护、停工期间安全保卫措施等九个方面认真开展检查、加固和维护工作,并填写《项目节前停工检查表》,合理安排好施工现场值班值守,加强门卫管理。

(三)扎实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切实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施工单位对项目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新招和转岗工人的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安全意识。二是建设单位要牵头监理、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特别是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稳定性、沟槽开挖防护措施、建筑起重机械的试运行、临时设施等重点,检查必须要留有排查、整改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按要求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三是各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建筑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关键人员不到岗,从业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的,一律不得复工,并根据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四、信息报送,按规定做好停复工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监督管理站及各单位应做好节前停工、节后复工信息报送工作:

(一)工程项目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提交《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详见附件1)、《项目节前停工检查表》(详见附件5)、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相关资料和项目值班表,安全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详见附件2),并对该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

(二)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提交《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详见附件3)和施工现场复工条件验收报告等资料,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详见附件4),对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安全监督。

五、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


附件:1.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2.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3.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4 .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5.项目节前停工检查表




                                                                                                                                              2020年1月10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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