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皖安办明电〔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和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19〕440号)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皖安办明电〔2020〕1号)
抄送: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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