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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除“四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 10:13:04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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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2020年,宣城市将迎来国家卫生城市首轮复审,为继续做好市规划区在建工地除“四害”工作,持续保持“四害”密度水平控制在卫生城市标准范围内,有效防控病媒疾病传播,不断巩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成效,根据市爱卫会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治工作安排

(一)灭鼠活动。自3月份开始,每月21-25日集中开展灭鼠投药活动。

各建筑工地要结合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和4月份爱国卫生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投饵工作,组织专人落实灭鼠投药活动,要根据职责范围环境状况和鼠情,购买足量药械,确保投药覆盖率和饱和率。

灭蚊、灭蝇活动。4-10月份,因地制宜开展夏秋季蚊、蝇孳生地清理活动,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工作,清除蚊蝇孳生环境,采取悬挂捕蝇笼、粘蝇条(纸)、灭蚊灯、纱门纱窗等措施开展防灭蚊、蝇工作。

(三)灭蟑螂活动。在建筑工地生活区以填洞抹缝等预防措施、选择使用灭蟑胶饵、粘蟑纸等化学灭杀方式为手段,开展灭蟑螂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各建筑工地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迎复审、开展除“四害”活动的认识,要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结合各建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各项目相关单位要于3月份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培训工作,4月、9月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与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开展春秋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科学防治,注重方法。各建筑工地相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严把灭治药械质量关,使用国家认可的溴敌隆、溴鼠灵等低毒、安全的药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鼠药,严格登记制度,做到专人保管,严格发放,安全使用。在投药过程中要做好投药点的警告标识,防止人和畜禽中毒事故发生。做好“四害”灭治药械的购买、分发、投放、保管等相关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购买专业机构开展防治服务(省内部分PCO公司名单见附件)。除“四害”方法,请登录“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的“病媒防治”或“创卫百科”版块查阅下载。

(三)检查督查,巩固成效。我站将自3月份起,结合日常巡查检查每月下旬对各建筑工地除“四害”工作适时展开督查活动,对除“四害”工作组织开展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视情予以通报。



附件:1.“四害”灭治方法

2.灭鼠毒饵站建设要求

3.建筑工地“除四害”达标要求

4.省内部分PCO公司名单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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