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周** | 浏览量 | 6045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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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房屋契税补贴问题 | ||||||
信件内容 | 咨询:你好,宣城市关于购买住房契税补贴管理办法中规定 大学生毕业五年内购房者可予以契税补贴。但在实际操作中有让人想不明白的地方。本人17年7月毕业,爱人18年9月毕业,为了尽早安定,于18年8月签订了购房合同。在办理契税补贴过程中,工作人员解释为购房合同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则两个人必须同时满足毕业后五年内购房,以我爱人晚毕业一个月为由拒绝办理。出台补贴政策是为了鼓励年轻人安定在宣城,减轻其经济负担。我爱人未毕业时我出资购房,这时经济压力较我爱人毕业后更大,怎么能以此为由不予以办理契税补贴,管理办法中亦未明确说明必须所有人都满足条件,这样的做法怎么能鼓励人才留下?这样对政策解读操作是否有悖于政策制定的初心? | ||||||
来信时间 | 2020-03-18 17:17:03 |
回复时间 | 2020-03-19 09:07: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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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3-19 09:07:5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3-19 14:49: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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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税务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3-19 14:49:50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3-19 15:00: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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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税务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超出我局的受理职能范围,现税务部门负责契税的征收。契税返还政策及住房补贴政策建议您向宣城市财政局详询。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20年03月19日 |
回复时间 | 2020-03-19 15:02: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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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财政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3-19 15:02:52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3-20 09:0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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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3-20 09:02:22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3-20 08:56: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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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财政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馈的房屋契税补贴问题,我局已收悉,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20〕2号)第14点及第30点之内容(14.支持新市民购房消费。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和毕业五年以内、在宣城市区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个人为单位),按照《宣城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区位等级划分表》(附后),首次在市区二类地区(不含一类地区)购买唯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契税受益财政按其所交契税5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首次在市区三类及以外地区(不含一类地区、二类地区)购买唯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契税受益财政按其所交契税8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非市区户籍人员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凭经市住建局(市房产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登记为市区常住户口或办理居住证。30.本意见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建议您向住建局咨询。感谢您来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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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03-19 10:48: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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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建议咨询税务部门。 |
回复时间 | 2020-03-24 11:0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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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8﹞4号)文件精神,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对毕业五年以内、在宣城市区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个人为单位)首次在市区二类、三类及以外地区(不含一类地区)购买144㎡及以下唯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契税受益财政按其所交契税相应比例给予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首次在市区二类地区购房,按其所交契税的5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首次在市区三类及以外地区购房(不含一类、二类地区),按其所交契税8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文件明确以个人为单位,多人共同购买的均需符合上述条件。符合文件规定的购房人缴纳契税后,在建设科技大厦一楼大厅40号(市区范围内)或25号(市经济开发区范围)财政补贴窗口申请契税补贴,咨询电话:0563-2617689(市区),0563-2626372(市经济开发区)。
2020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