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于近期启用站东大街与阳德路交口等4个路口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地点:
1、站东大街与阳德路交叉口;
2、站东大街与龙川路交叉口;
3、站东大街阳德路至龙川路路;
4、莲塘路与兴隆路交叉口。
二、启用时间:
2020年9月7日。
三、自动记录交通违法种类: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罚款200元,记6分;
2、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代码1208X,罚款200元,记2分;
3、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01X,罚款200元,记3分;
4、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345,罚款200元,记3分;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代码1223X,罚款50元,记2分;
6、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6011X,罚款100元,不记分;
7、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违法代码1211X,罚款200元,记2分;
8、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代码1344,罚款200元,记3分;
9、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违法代码1225,罚款200元,记2分;
10、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代码1357,罚款100元,记3分;
1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代码1344,罚款200元,记3分;
12、其它交通违法行为。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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