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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14:49:58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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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市规划区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在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现就做好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实施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充分认识抓好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结合本地实际,严密部署,狠抓落实,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要切实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针对当前安全生产规律特点以及天气因素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管理和应急值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难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人员加强节假日前后自查和节假日期间的巡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排查。重点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及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加强建筑工地受限空间安全排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凡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三)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排查。重点对施工现场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临时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可燃材料及易燃危险品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等方面进行检查。

  (四)加强对极端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到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要停止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脚手架安拆等一切高空作业,采取排水等相关应急措施,及时将工人撤离现场,做到早预见、早安排、早通知、早撤离。

  (五)加强对建筑工地卫生防疫工作管理。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时刻保持“战时”状态。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秋冬季来临,特别是国庆、中秋临近,人员更容易聚集,室内空气流通不足,如果防控不到位,疫情暴发、流行的风险较高。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宣城市建筑工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南》要求,切实做好测温岗测温登记、物资发放、定时消毒等相关措施,将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筑牢秋冬季疫情防控“隔离墙”。

   三、强化应急管理,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节假日期间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应急值守工作,时刻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组织力量处置,迅速有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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