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民生领域 > 婚育收养 > 常见问题

申请低保户

发布时间:2020-11-17 09:44:35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
【字体大小:

咨询:我爸妈有两个女儿,我和我妹现都已成家。我爸68岁,去年由于高血压突发脑梗经抢救生命保住但是已丧失生活能力,走路拄拐。我妈已多年患高血压和类风湿性关节炎。两人长年需要吃药。请问我爸妈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吗?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会根据您的情况按工作程序办理或给予答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