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如下:2020年12月31日,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明确“中小学教师招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各市、县(市、区)依法依规自主组织实施。市教育、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加强对本地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教师招聘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原则上于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周末提供一次命题试卷服务,各地可自愿选用。鼓励支持各地自主组织命题,建立命题专家库,也可从省外聘请命题专家。各地教师招聘工作应于6月底前完成。”
各地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实施方案,由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请您关注各市、县(市、区)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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