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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全国妇联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0 10:19:11 来源:省人社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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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妇联: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全国妇联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7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到2022年,全省培养培训各类康养服务人员16万人次以上,其中养老护理员9万人次以上、养老院院长和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1万人次以上。依托现有各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公共实训基地,力争创建1个以上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意义,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康养服务人员培养培训工作。民政、商务、妇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健康照护师、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等培养培训工作,鼓励劳动者从事康养服务工作。

三、推动工作落实。各地要将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统筹推进,按照“应培尽培、应补尽补”原则抓好落实。要在省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基础上,及时将与康养服务有关的职业(工种)纳入本地目录,职业(工种)及补贴标准由各地市结合实际确定。要加强工作督导监管,及时解决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优化服务,不设不必要的前提条件。

四、搞好工作宣传。要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要总结典型经验,选树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康养服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岗位吸引力,鼓励引导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和技能成才。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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