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 | 浏览量 | 3737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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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宣州区社保转市直医保 | ||||||
信件内容 |
咨询: 请问下,宣州区购买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转到宣城市直医保?怎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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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8-04-17 19:00:43 |
回复时间 | 2018-04-19 16:10: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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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宣州区购买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符合转移条件下可以转至宣城市直职工医保,请携带您的身份证至金色阳光大厦宣城市社保中心大厅转移窗口办理转移手续。(咨询电话:2710770)转移条件:1、男性未满50周岁或女性未满40周岁,已参保了宣城市直职工医保。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各地职工养老保险累计已满15年,最后一个参保地为宣城市直职工养老已交满10年以上,已参保了宣城市直职工医保。3、1996年前个人档案属于宣城市直单位,已参保了宣城市职工医保。4、 在宣州区和宣城市直只参保城镇职工医保,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