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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20-01-22 08:40 来源:市应急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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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步入旺季,为加强烟花爆竹旺季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环节安全监管,宣城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应急、公安、市场、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持续加大相关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是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全市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科学合理规划布局零售店(点),依法依规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宣州区、绩溪县等地结合换证,对辖区内400余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现场复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认真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强化监管执法,从严查处未经许可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上店下宅”、“前店后宅”,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二是强化烟花爆竹流通运输过程监督管控。突出做好烟花爆竹流通过程监管。应急、公安部门将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超量储存、违法违规配送、采购和销售不符合规定要求烟花爆竹等行为,强化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间的安全协同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切实加强对配送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管理,坚决防范运输安全事故。

三是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关。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的10组烟花爆竹进行了抽样检测并公示,对5户零售单位的8组烟花爆竹进行检查并抽检,对检验不合格的9组烟花爆竹进行了立案查处,对12箱(个)不合格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没收,并处罚没款共计48042元。督促、指导相关批发企业严禁购买、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以及超规格烟花爆竹产品。

四是严格规范燃放和个人购买烟花爆竹行为。切实落实宣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级管控规定,认真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市区禁放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入户走访、集中宣传等方式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巩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成效,共享“蓝天保卫战”成果,共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3类;发放安全宣传手册、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落实网格监管职责,市区两级应急部门在包保责任小区-天都花园,设置宣传点,联合开展社区常态化禁放宣传,对责任路段-梅溪路周边商户开展宣传教育。

五是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格属地监管,健全完善打非工作机制,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罚没烟花爆竹的销毁、处置工作。市区两级应急部门会同市禁放办,共清理回收禁放扩大区域范围内原8家销售点370余只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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