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服务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根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省应急厅第2号公告等有关规定,自2月10日起,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期间,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证件到期的,仍视为有效。
同时,为做好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安全培训工作,积极拓宽培训渠道,试行开展安全生产网络公益培训,征集了3家安全生产网络学习平台,对相关企业免费提供复工复产前安全培训教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