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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三个“应尽”,实现社保扶贫三个“百分百”

发布时间:2020-04-07 08:08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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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绩溪县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保扶贫工程,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

政策再抓实。主动落实贫困人口城乡居保代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由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代缴城乡居保保险费,并落实相应的缴费补贴。同时,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全县65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增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对长期缴费且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

信息细核查。强化和民政、扶贫、残联、卫生等部门联动,建立全县贫困人口参保信息数据库,每半月比对一次数据,定期交互、动态管理,确保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利用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未外出务工有利时机,发挥扶贫工作队、社保协办员的作用,逐村、逐户、逐人再核查存疑或不完整的信息,准确定位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完善县乡村“三级台账”,确保不错、不重、不漏。

服务更主动。年初第一时间完成信息维护,每月首日汇总新增人员名单,月提示、月办结,充分发挥乡镇社保所、村协办员作用,帮助符合办理政策的贫困人口收集资料、代理代办,让工作人员“多行动”,让群众“少跑路”,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突出农商行、邮储等合作银行网点作用,做到参保缴费、待遇领取、信息查询不出镇,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内容“零差错”,服务态度“零投诉”。

据了解,截止3月底,绩溪县符合城乡居保条件的贫困人员正常参保6004人,实际代缴2900人,领取待遇3104人,实现符合城乡居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参保登记率、代缴率和待遇发放率三个“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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