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新标准于2020年7月起执行,将惠及全市87000余名困难群众。
据了解,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9年度的590元/月·人提高至640元/月·人,全面实现低保城乡统筹。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2019年度的1055元/月·人提高至1140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770元/月·人提高至850元/月·人。
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低保保障对象73905人,其中农村低保63564人,城市低保10341人。全市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3425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3324人,城市特困人员101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按时足额累计发放低保金15718.91万元、特困供养金4380.86万元,资金发放不断、不乱、不受疫情影响,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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