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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0-07-10 16:44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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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我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以我省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为高限确定。

我省的调整政策既考虑了政策的延续性,又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确定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具体调整办法。定额部分体现公平性,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部分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实行与缴费年限和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倾斜部分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照顾,企业退休人员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40元、180元、280元、39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00元、130元、210元、290元;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与去年相比,80周岁至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倾斜标准分别提高20元、60元,进一步加大了对8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此次养老金调整,是我省连续第16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第5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356万名退休人员受益。受疫情影响,今年我省实施了大规模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在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的情况下,我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据悉,7月底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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