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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全力保障汛情期间灾民安置点的饮食、用药安全

发布时间:2020-07-13 07:39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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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梅雨季节以来,我县降水不断上涨,汛情形势异常严峻,绩溪县金沙镇、长安镇、上庄镇等乡镇部分村庄受到了较大影响。为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在各自乡镇设置了灾民安置点并分别指定18家餐饮单位为安置点受灾群众供餐。为保障安置点饮食、用药安全,绩溪县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进行部署,对安置点及供餐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全面排查,防止特殊时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做好受灾群众信息登记工作。要求各安置点对接收的每一位受灾群众做好信息登记,除了人数、姓名、性别、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登记外,还要做好每位群众的体温数据登记和场所消毒记录,防范由于人员聚集引起的疫情风险。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督查。检查人员重点对供餐单位进行了督查,包括证照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使用情况、厨房卫生情况等,要求相关负责人要把好从采购到食用的每一关,确保汛情期间安置点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做好药品质量安全保障。组织执法人员对安置点所在辖区卫生院、药店的药品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看上述单位常用药品和防暑药品的质量和日常管理情况,特别是药品来源渠道、贮存保管情况,要求重点做好灾情期间药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上报工作。同时向受灾群众宣传了安全用药常识,共同做好灾情期间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是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到位。此次检查中发现供餐单位仍存在索证索票不健全、个别从业人员健康证到期的情况以及个别安置点对受灾群众信息登记不全的情况,检查人员现场督促其现场完成整改,对于现场完成整改有困难的,检查人员帮助其整改并定期复查整改结果直至整改完成。
  汛情期间,绩溪县将时刻绷紧市场巡查管控这根弦,加大对安置点的巡查频次,确保受灾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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