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保障汛期环境安全要求,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危险废物、尾矿库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防范工作。
一、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完善应急预案,备齐应急物资,落实危险废物和尾矿库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坚持值班制度,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二、开展环境应急专项检查。为加强汛期危险废物管理,重点应急设施设备、应急预案、人员值守及危险废物贮存等关键环节措施保障落实情况。
三、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为确保汛期尾矿库环境安全,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意识,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整改,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四、强化预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为确保汛期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建立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强化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水质达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