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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四个加强”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发布时间:2020-08-11 08:20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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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线上线下市场检查。督促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商超、生鲜店、网店等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水产品溯源制度,并承诺不购进、不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

加强餐饮环节专项检查。结合汛期食品安全检查,以餐饮经营主体食品原料、冷藏冷冻食品、进货单据、菜单为检查重点,杜绝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野生动物流入餐饮经营环节。

加强市场广告监测。以门头店招、店堂广告、网店网页等为重点,严查以“野生江鲜”“长江”“野生”为内容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公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人人参与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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