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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司法局“三坚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发布时间:2020-08-13 15:00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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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宣城市司法局通过坚持强监督、促规范、树典型的工作模式,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坚持规范程序,夯实依法决策“压舱石”。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聘请华政教授、优秀律师、法律事务工作者等13人为法律顾问,做到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法律顾问必须到场,切实保障决策合法性。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规性审查程序规定(试行)》,制定印发《宣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截止7月底,完成89件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

二是坚持多元监督,牢筑法治责任“防火墙”。探索形成市委依治办牵头管总、市委办、市政府办等分头实施的工作格局,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市级层面任务分解表》,今年年内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清单责任落实到位。出台《宣城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约谈工作规定》,提请市政府组织约谈,强化约谈结果的运用,先后对11个被约谈单位实施约谈并兑现了依法行政考核惩戒制度。将职责以“述法”形式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内容,与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一同进行。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实现同部署、同督促、同反馈、同整改,压实党政负责人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研究制定相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重点内容之一,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全市2万余名党员干部参与学法考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截止7月底,共组织12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纳入单位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14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129件,出庭应诉率87.75%,较去年同期增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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