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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通报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发布时间:2020-08-24 10:07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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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宣城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0年4月3日将督查发现的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我市,要求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调查处理。

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纪委监委于2020年4月10日成立调查组,对敬亭山“生态特色李园”(那年三月)项目违法建设问题进行调查。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研究,报市委批准,决定对1个单位和4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处级领导干部3人(正处级1人、副处级2人),科级及以下人员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1人,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2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0年至2011年期间,宣州区双塔寺园艺场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未履行林地审批、环境影响环评审批等程序的情况下,违规开发建设“生态特色李园”,且后续也未完善相关手续,违反了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林业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对敬亭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该场在明知“生态特色李园”为违法建设项目的情况下,仍于2018年1月将其出租给他人经营“那年三月”民宿,并允许承租方违规装修装饰和改扩建。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安排部署对敬亭山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治,但宣州区双塔寺园艺场以无法认定为由,没有如实上报该项目。该民宿项目于2019年5月对外营业,2019年12月纳入违建别墅清查整治范围,现已拆除并复绿。

根据查明的事实,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责成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分别给予宣州区双塔寺园艺场场长政务警告处分;对市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副主任(时任敬亭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予以诫勉;对敬亭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和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上述生态环境问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彻底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果,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坚定决心。我市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协调发展。

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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