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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内容

发布时间:2020-09-14 11:26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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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宣城市将法治建设纳入正在开展的四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并探索建立了一系列配套机制和流程,及时发现、督导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全面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切实提升依法治市水平,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

        在四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启动前,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市委巡察办反复研究协商,从市委依法治市和县(市区)委依法治县(市区)机构中抽调4名成立法治建设专项检查小组,与市委巡察组同步开展巡察,整体推进市委政治巡察和法治巡察。

        专项检查小组依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被巡察单位法治巡察清单,明确巡察内容,主要包括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落实等情况。

        法治巡察中,专项巡察小组将对照巡察清单,采取“分工查阅、一并汇总”方式,将贯彻上级部署、组织保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学法普法等方面台账资料归类到人,仔细研读,对标找差。同时,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问卷与访谈相结合、党员干部与普通群众谈话相结合等方式,实地走访了解被巡察单位法治建设情况以及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

         据悉,法治专项巡察小组在全面掌握被检查单位法治建设总体情况后,在分析研究及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对每个单位的专项检查报告。法治建设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写入巡察报告,相关问题整改与巡察整改一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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