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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管局:将诚信建设贯穿招投标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0-09-16 17:10 来源:市公管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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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公管局牢牢把握公共资源交易的核心要义,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建设贯穿招投标各环节、全过程,不断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益和效率。

一是全面加强诚信宣传。全面推行诚信承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分别作出诚信承诺;开展中标企业约谈、标后履约检查均把诚信行为列入重点;将诚信教育纳入年度各方市场主体的培训内容,多层次、多形式推动各方主体自律从业;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交易服务网以及交易场所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打击恶意竞标行为,积极营造诚信交易的社会氛围。

二是严格开展诚信评价。分级分类制定各方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信用评价标准做到市县统一、评价一致。出台《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管理规程》等制度,加强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监管,重点推行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对各方市场主体不诚信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进行约谈,视情形予以定量记分和公开披露。今年以来,全市已发出不良行为通报27份,其中投标人20份,招标代理机构3份,评标评审专家4份。

三是更加注重诚信运用。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重要条件,对政府采购、法院执行、市场监管、税收征管、安全生产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等重点领域的失信企业和市级以上职能部门记不良记录达到一定分值或明文限制投标且在披露期内的投标企业,限制其投标或中标无效;不断优化评标评审办法,推行商务+技术+信用“三合一”评标办法,同时加强同各有关方面的信息互联互通,做到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推动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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