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四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9月21日至12月4日对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含市政府政务新媒体中心)、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沪联络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含市政府政务新媒体中心)、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沪联络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督促检查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来访接待点,设置巡察意见箱、电子邮箱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来访接待点: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103室;
(二)专门值班电话:0563-3015891(固定电话);
18105639103(只接收短信)
(三)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党员活动室门口左侧;宣城市昭亭南路建设科技大厦七楼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综合科(一)左侧。
(四)通信地址: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市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42000);
(五)电子邮箱:swdexcz2020002@163.com
(六)“码上巡察”二维码:
受理来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四届宣城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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