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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新机制力促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连续10年位居全省前列

发布时间:2020-10-10 07:54 来源:宣城日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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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连续10年位居全省前列,平安建设考评连续8年获得全省先进,有力保障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完善机制。坚持市和县(市、区)每月、乡镇街道每半个月、村社区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和协调会议制度,全面推行“党建+三治”乡村治理模式和社区阳光议事厅平台,全面推行网格员“六全工作法”,市县乡村四级建立了规范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发生。落实对重大矛盾纠纷、重点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和专人负责调处工作责任制,完善“党政领导、综治协调、多方参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对调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查究。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全市各级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14年以来,市县两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每年投入20万元用于表彰优秀调解能手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每年举办调解员专题培训班,参训率达98%以上。

做实平台。建立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和综治信息平台,全市乡镇一级综治中心(站)全面建成运行,信访、司法、民政等各相关部门全部进驻中心,并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专家会诊纠纷调处、实时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机制,实现信访接待、纠纷调处和法律援助无缝衔接,构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服务平台。出台《宣城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实施办法》,县市区法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探索检察机关在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室、在基层司法所建立检察官室,构建轻微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矛盾纠纷化解相互配合的模式。全市公安派出所全部建立“警民联调室”,充分发挥治安与调解联动效应。

创新方式。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积极从源头探索和分析总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验,探索总结出的具有我市特色的自助式判例调解、自选式调解、个性化调解、民间协会调解、群众评议调解、网格员调解和专业性调解等“七大调解法”,在全市推广运用,受到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被誉为安徽两大特色调解法之一,中央长安出版社面向全国发行我市编撰的《社会矛盾“七大调解法”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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