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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民政局全面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20-10-21 14:35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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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市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提升孤残儿童服务管理水平,宣城市民政局创新开展工作,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完成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移交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高位推动。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抢抓发展先机,加快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实际,及时出台我市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转型步骤、工作职责、保障措施等,为全市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指明方向,有力推进了我市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

二是精准定位,分类转型。综合评估我市现有儿童福利机构规模、环境、人员、资金等系列因素,将宣城市孤残儿童福利院、宁国市儿童福利院、广德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重点打造成为“养、治、教、康、安”和社会工作服务融合发展的区域儿童福利机构,宣州区、郎溪、泾县、绩溪、旌德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非区域儿童福利机构。拓展区域、非区域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进一步完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因地制宜,妥善移交。根据交通区域、地域文化等综合因素,宣州区、泾县儿童福利院将其在院的孤弃儿童送至宣城市孤残儿童福利院。绩溪县、旌德县儿童福利院将其在院的孤弃儿童送至宁国市儿童福利院。郎溪县儿童福利院将其在院的孤弃儿童送至广德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截止今年9月,共完成全市8个儿童福利院中18名孤弃儿童的移交工作。

四是统筹谋划,以人为本。为衔接和落实好儿童入院相关工作,在经过前期多次对接、实地了解、提前熟悉每名儿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制定了详细可行的移交方案。按照“户随人走”原则,孤弃儿童户籍、档案和养育、医疗、特教、康复、安置职责一并转移。同时,按照流程做好移交儿童的后续融合、档案建立及安置评估工作,分类制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移交协议》《儿童福利机构代养儿童寄养协议》等,为接收后续孤弃儿童提供了参考和依据,确保移交工作有序进行。(孙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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