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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参加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的挥发性有机物法规政策浅析专题宣讲

发布时间:2020-10-26 08:21 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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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法规政策浅析专题宣讲,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通过设视频分会场,并邀请辖区内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一同参加。

会上主要从挥发性有机物概念、分类、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及排放标准、相关的技术规范、挥发性有机物分阶段控制、目前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案例分析等方面介绍。

挥发性有机物按其化学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烷类、芳烃类、烯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他八类,主要涉及工业涂装、化工、包装印刷和石油化工等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不是单纯的末端治理,其治理重点应放在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精细管控,这四个技术是相辅相成的。排放速率大于或等于3kg/h,重点区域大于或等于2kg/h的大源,单纯的末端治理效率较低,如果可以将原料替换成低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优化生产工艺或选择先进的技术和生产设备,即可以从源头上降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如果替代原料产品或优化生产后仍然不能达标排放,则需要配套安装处理设施;末端治理的方法有很多,其中等离子、光解等处理效率较低,不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如果低浓度大风量的情况下,转化为高浓度小风量就地收集处理;如果选择活性炭吸附法,需要定期更换活性炭,且废活性炭属于危废,需按照危废标准处理;如果选择焚烧法,需要注意焚烧炉安全,不能直接焚烧。

      此次培训,让与会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理解,对今后的挥发性有机物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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