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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发布时间:2020-11-12 07:57 来源:宣城日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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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高度重视,群策群力,紧密配合,合力推进,确保信用工作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我市于2015年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市信用办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由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51个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7个县市区和市开发区、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2个园区落实属地工作责任。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2017年10月,我市正式建成并运营“一网、一库、一平台”,即“信用宣城网站”、“信用信息专题数据库”和“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截至今年10月末,已累计归集市本级、县市区共277个部门基础信用信息目录3224项和信用信息数据3.36亿条。累计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用数据44.6万条。“信用宣城”网站累计访问量1083万余次。

推广信用承诺。制定全市(含县市区)信用承诺事项清单(第一批),依托部门网站和信用宣城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信用宣城网站开设信用承诺专栏,公开4795份承诺书。扩大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覆盖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食品药品、招投标、旅游等领域通过签订信用承诺书,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

拓展分级分类监管。粮食、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旅游、市场监管、税务、公共资源交易、海关等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并采取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措施。比如,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列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对环保不良企业,责令报送环境问题整改计划及进度,同时加大执法监察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推动信用联合奖惩。一是严格失信惩戒对象的认定。《宣城市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共明确奖惩措施118条。二是发布诚信红黑名单。累计发布诚信“红黑榜”20期,今年按季度发布诚信“红黑榜”3期,其中红榜114条,黑榜23条。三是组织信用信息查询。将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办事流程,做到“应查必查”“逢报必查”。四是精准实施“信易+”。以“信易+”工程为抓手,支持信用惠民便企。市税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为达到相应信用等级的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要求,落实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仅今年6-7月,共修复数据3835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目前,我市已建立异议处理机制,市场主体通过“信用宣城”网站提出的异议信息一经核实,立即更正或撤销。

广泛开展信用宣传。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暨“信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月”系列活动,市直各成员单位以“学信知信守信 共建信用宣城”为主题,紧密结合各自职责开展了29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与此同时,依托市广电台、《宣城日报》等主流媒体及“宣城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辟诚信专栏,播放诚信公益片,刊登诚实守信典型案例、曝光失信反面案例。

扎实推进诚信创先争优。印发《2020年宣城市诚信建设组全国文明城市“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细化5大类、28项具体任务,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部署、共推进。开展19个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领域牵头单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组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复检测评工作的通知》和专项工作提示单,市信用办组织3个督查组,实地检查各成员单位和重要测评点位诚信宣传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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