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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共汽车票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2-29 09:23 来源: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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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宣州区公共汽车票价的报告》收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现将你公司公共汽车临时票价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公共汽车客运票价实行阶梯式票价,此次申报的溪口红星村、溪口镇华阳社区、周王扎门中心广场、周王龙潭村、沈村客运站、扎门中心广场(杨柳高桥线)、宁国港口镇七条线路临时票价标准详见附件。

  二、城乡公共汽车票价优惠、减免政策:

  1、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免费乘车的其他老年人;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其他享受免费乘车政策的人员免收票价。

  2、全日制中小学生凭有效证件(卡)实行票价减半优惠。

  3、乘客可以免费携带重量三十千克以下或者长宽高之和不超过二百厘米的物品。

  三、你公司要严格执行上述票价规定,并在车站内及客车内醒目位置公示公共汽车票价表,实行明码标价。如有违反相关价格政策的,有关部门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附件:《宣州区公共汽车临时票价一览表》。(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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