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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大一强”交办的“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情况清单(第三批)(2020年11-12月)

发布时间:2021-01-06 14:4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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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区域 问题 整改任务 整改及处理情况 验收意见
1 郎溪县 扬子鳄国家级保护区(郎溪片区)自然保护区内建有垃圾填埋场。 停止运营,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审议批复后的方案执行。 1.2017年11月17日关停高井庙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再接受城乡生活垃圾进场处置。
2.2019年4月完成高井庙垃圾填埋场办公用房拆除,并于当年5月完成已拆除房屋的土地复绿及生态修复。
3.根据审议批复后的《郎溪县生活垃圾我市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方案》,于2020年5月完成整体库区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4.对已封场治理、生态修复后的垃圾填埋库区,进行渗滤液、填埋气的长期无害化处置,直至渗滤液、填埋气产生量为零。
符合验收条件
2 广德市 广德县顺昌超细石粉有限公司部分面积侵占生态保护红线。 拆除生态保护红线内生产经营性用房及生产设施,并将所有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进行复绿。 已对企业采取断水、断电及拆除部分生产厂房等措施,不再具备生产条件;广德市将该处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并报上级部门申请批准。 符合验收条件
3 广德市 广德县横山建材石料有限公司部分面积侵占生态保护红线。 拆除生态保护红线内生产经营性用房及生产设施,并将所有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进行复绿。 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生产设备、厂房进行了拆除,并完成了覆土复绿,植被生长情况良好。 符合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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