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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考试院发布高招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06-16 08:17 来源:安徽日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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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1年高招志愿填报工作即将开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6月14日发布填报注意事项。

考生应仔细阅读《报考指导》中相关内容以及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充分了解相关专业对身体条件、分数、语种、面试等各方面要求后再填报志愿。要注意的是,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等部分招生计划不在《报考指导》上,而是在省考试院网站发布。

部分专业对身高、视力、色觉均有要求,请考生参照《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仔细阅读院校招生章程、《报考指导》等公布的专业招生要求或咨询招生院校后再填报。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将院校志愿填在院校所在批次的A志愿位置,否则无法录取。

报考军校、公安、司法等有面试、体检、政审、体能测试等特殊要求的院校,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导》或省考试院网站相关信息,充分了解报考条件后再行填报。其中公安、司法类院校(专业)的国家专项计划列入提前批次,与公安、司法类院校普通专业不可兼报,在其普通专业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等招生类型对户籍、学籍等有一定要求,请务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以免入学时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学。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在本科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单独投档录取。填报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志愿填报后须根据当地招办的安排,签订《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否则无法投档录取。请向招生院校充分了解有关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相关政策后再行填报。

部分艺术类院校(专业)对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等有特殊要求,请仔细阅读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和《报考指导》或咨询招生院校后再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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