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送一服在行动

我市“12345”开展“我对标 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部署,7月16日,我市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双招双引”推进大会,宣布启动开展“我对标 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活动主要采取“12345”方式予以推进。

“1”,即确定一个赶超目标。增强自我意识,积极对标长三角,学习借鉴沪苏浙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以“我要对标”为手段和出发点,积极对标沪苏浙等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围绕特定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和细分指标,着力找不足、补短板,以标杆城市为榜样,全力提升营商环境指标水平;坚持以“我要赶超”为目标和落脚点,等高对接标杆城市营商环境水平,奋力跻入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一流方阵”,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2”,即围绕两个维度实施。一是指标维度。对标世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按照《安徽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指引(2021版)》,分18个营商环境一级指标逐项对标长三角,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二是工作维度。按照省、市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以提升工作标准、服务效果为重点,不断增强各营商环境领域相关职能部门作用的发挥,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感受,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3”,即发挥三个主体作用。一是发挥指标长单位责任主体作用。印发《宣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通过实施营商环境指标推进机制、指标长会议机制、责任分解机制、分层调度机制,充分赋权营商环境一级指标长单位。二是发挥营商环境一级指标配合单位参与协同作用。按照《宣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和配合单位及责任领导、联络员名单》,对应营商环境一级指标,逐项细分配合单位和责任人名单,明确每一个细分指标责任人,切实增强每一个营商环境一级指标提升的工作合力。三是发挥牵头市(级)领导协调推进作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提级召开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工作部署会议等方式,全程介入营商环境指标建设和“我对标 我赶超”优化营商环境活动。

“4”,即分步四个阶段推进。从2021年7月开始至12月底,将“我对标 我赶超”优化营商环境划分为活动部署、对标确标、优化提升、总结通报四个阶段。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双招双引”推进大会,正式启动开展开展“我对标 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对标确标阶段,要求各指标长单位认真梳理牵头的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分别在长三角城市中选择1-2个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作为自身赶超目标。优化提升阶段,各指标长单位对照选定标杆城市做法,做到“三查三明”,即查清自身问题,明白短板弱项;查找与标杆城市的差距,明晰目标、任务;查明原因,明确提升举措。总结通报阶段,市“四最”办以适当方式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放大活动成果。

“5”,即五方介入监督落实。一是领导督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薄弱指标推进不力的,通过提请市(级)领导召开指标长会议的方式及时进行提级解决。二是营商环境监督。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政府督查室进行跟踪督促,对活动开展不实、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指标长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园区,实时通报、约谈并进行相应追责。三是媒体监督。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开设“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专栏,多渠道、高频次宣传该市“我对标 我赶超 创优营商环境”活动开展情况,全面展现活动的创新做法、工作成效,通报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等。四是效能监督。营商环境列入市直单位作风效能考评专项评价,将所有承担营商环境建设的部门、单位列为评议对象。五是人大、政协监督。该市人大常委会将营商环境列入专题询问,市政协委员就营商环境提出专门提案交政府部门办理。

今年以来,我市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契机,在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与沪苏浙地区知名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协作、推动区域能源互联保障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和尝试。今年5月18日,该市联合南通市、嘉兴市等市发起召开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CA互认交流会,推动CA在长三角、“一地六县”更大范围互认联通。该市各级医疗机构与沪苏浙地区知名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或协作关系43个,其中已签订协议29个。联合编制皖苏浙三省交界区域电网协同规划,深化区域电网“互联互通、互济互保”工作机制,在全省首次实现通过10千伏跨省联网向江苏供电。(汪冲)

我市“12345”开展“我对标 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部署,7月16日,我市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双招双引”推进大会,宣布启动开展“我对标 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活动主要采取“12345”方式予以推进。

“1”,即确定一个赶超目标。增强自我意识,积极对标长三角,学习借鉴沪苏浙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以“我要对标”为手段和出发点,积极对标沪苏浙等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围绕特定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和细分指标,着力找不足、补短板,以标杆城市为榜样,全力提升营商环境指标水平;坚持以“我要赶超”为目标和落脚点,等高对接标杆城市营商环境水平,奋力跻入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一流方阵”,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2”,即围绕两个维度实施。一是指标维度。对标世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按照《安徽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指引(2021版)》,分18个营商环境一级指标逐项对标长三角,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二是工作维度。按照省、市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以提升工作标准、服务效果为重点,不断增强各营商环境领域相关职能部门作用的发挥,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感受,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3”,即发挥三个主体作用。一是发挥指标长单位责任主体作用。印发《宣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标长工作机制》,通过实施营商环境指标推进机制、指标长会议机制、责任分解机制、分层调度机制,充分赋权营商环境一级指标长单位。二是发挥营商环境一级指标配合单位参与协同作用。按照《宣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和配合单位及责任领导、联络员名单》,对应营商环境一级指标,逐项细分配合单位和责任人名单,明确每一个细分指标责任人,切实增强每一个营商环境一级指标提升的工作合力。三是发挥牵头市(级)领导协调推进作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提级召开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工作部署会议等方式,全程介入营商环境指标建设和“我对标 我赶超”优化营商环境活动。

“4”,即分步四个阶段推进。从2021年7月开始至12月底,将“我对标 我赶超”优化营商环境划分为活动部署、对标确标、优化提升、总结通报四个阶段。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双招双引”推进大会,正式启动开展开展“我对标 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对标确标阶段,要求各指标长单位认真梳理牵头的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分别在长三角城市中选择1-2个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作为自身赶超目标。优化提升阶段,各指标长单位对照选定标杆城市做法,做到“三查三明”,即查清自身问题,明白短板弱项;查找与标杆城市的差距,明晰目标、任务;查明原因,明确提升举措。总结通报阶段,市“四最”办以适当方式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放大活动成果。

“5”,即五方介入监督落实。一是领导督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薄弱指标推进不力的,通过提请市(级)领导召开指标长会议的方式及时进行提级解决。二是营商环境监督。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政府督查室进行跟踪督促,对活动开展不实、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指标长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园区,实时通报、约谈并进行相应追责。三是媒体监督。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开设“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专栏,多渠道、高频次宣传该市“我对标 我赶超 创优营商环境”活动开展情况,全面展现活动的创新做法、工作成效,通报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等。四是效能监督。营商环境列入市直单位作风效能考评专项评价,将所有承担营商环境建设的部门、单位列为评议对象。五是人大、政协监督。该市人大常委会将营商环境列入专题询问,市政协委员就营商环境提出专门提案交政府部门办理。

今年以来,我市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契机,在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与沪苏浙地区知名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协作、推动区域能源互联保障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和尝试。今年5月18日,该市联合南通市、嘉兴市等市发起召开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CA互认交流会,推动CA在长三角、“一地六县”更大范围互认联通。该市各级医疗机构与沪苏浙地区知名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或协作关系43个,其中已签订协议29个。联合编制皖苏浙三省交界区域电网协同规划,深化区域电网“互联互通、互济互保”工作机制,在全省首次实现通过10千伏跨省联网向江苏供电。(汪冲)

责任编辑:夏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