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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的实践和思考

■市第六调研组

发布时间:2021-08-18 07:59 来源:宣城日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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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市第五次党代会筹备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第五次党代会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第六调研组于7月上旬,紧紧围绕调研主题,采取实地查看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开展调研工作。7月6日下午,市委副书记、秘书长吴爱国亲自带队认真开展调研。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近年来,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市委常委会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带头部署、重大问题专题研究、重要环节主动协调。市委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新加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更加优化,为宣城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提供坚强保障。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变好。市委宣传部部委会坚持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宣传部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广德市委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不断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根基。绩溪县委探索建立廉情信息“微提醒”制度,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党风廉政约谈等制度,推动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

(二)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切实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积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政治标准,组织对7个县市区和80个市直单位领导班子、881名市管领导干部政治表现进行全面体检,对4名得分较低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建立健全政治监督谈话后续整改“两报一看”机制。2020年全市共谈话各级领导干部221人,其中市委开展谈话33人。组织开展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紧盯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分析研判,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政治监督。积极将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稳”“六保”、防汛救灾、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双城”创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作为监督重点,坚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五年来,全市共查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300起,问责领导干部476人,党纪政务处分183人,问责党组织20个。市委坚决扛起中央巡视安徽反馈意见整改的主体责任,主动认领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市直单位齐心协力,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市委组织部制定实施《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年度“政治体检”。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督促被监督部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三)认真履行协助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职尽责,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出台《宣城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等制度办法,修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开发区(园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文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协助市委从“关键少数”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防止责任虚化空转。不断修订完善党建考核指标,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年度执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五年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476名领导干部予以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3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上下联动,同向同力,持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泾县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县委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清单、考核实施办法及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郎溪县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县委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等一系列文件,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广德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宣城市首创设立互联网+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管考核平台,对各级党组织履责情况实行全程纪实、动态监管、综合评价。

(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着力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037件,处置问题线索14348件,立案5783件,其中县处级83件、厅局级2件,处分5810人,移送司法机关143人。严肃查处了泾县政协原主席杨来富、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楼书丹、市人防办原主任陈鹏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将“四种形态”落实到执纪执法全过程。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15679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62.6%、29.3%、3.2%和4.9%。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既用监督执纪加压,也用信任爱护加力,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20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1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宣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联合执法暂行办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开发区(园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文件。会同市委统战部协助市委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为政商交往划定纪律底线。建立政治生态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动态分析研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制度。各地探索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对“小微权力”监管,制定“小微权力”清单目录,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宁国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市委全面构建“五维共治”基层治理新模式总体部署,研究出台《“微权力”治理工作暂行办法》,构建“微权力”治理新机制。旌德县纪检监察机关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切实提高村级规范化管理水平。市教体局党委持续开展廉政风险“查评防”工作,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岗位廉政风险,构建形成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细做实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出台《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增强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深化纪律作风教育,以查处的身边典型案例为素材,拍摄《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等警示教育片,编印《“地下长城”里的硕鼠》等警示教育读本。常态化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织新提拔民警家属参加庭审旁听,进一步增强民警及其家属拒腐防变能力,筑牢家庭廉洁防线。深入学习宣传“时代楷模”李夏同志先进事迹,建成并开放绩溪县李夏同志先进事迹陈列馆,举办李夏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撰写发行报告文学《不负韶华——追忆时代楷模李夏》、编排皖南花鼓戏《青春·李夏》。充分发挥廉洁文化以文化人作用,持续推进以“一县一品”为特色品牌的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建设。绩溪县委做实家风家训文章,举办家风家训研讨会,建成家风家训文化绿道,在省纪委网站首页开设章氏家训3D实景展示馆。在首届安徽省廉洁文化精品工程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我市有42部作品入选精品库,入选作品质量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建成宣城市廉洁文化建设成果展示馆,并被评为“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已接待市内外247批次6900余名党员干部前来参观。我市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获得省纪委监委高度肯定。

(五)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873起,处理130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37人。深入开展“两项目两资金”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问题144起,党纪政务处分44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查处各类啃食群众获得感的“微腐败”问题。五年来,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02起,处理215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45人,移送司法机关80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工作机制,深挖问题线索,强力“打伞破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240件,办结233件,立案121件,处理180人(县处级干部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8人,留置27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严肃查处旌德县政协原副主席余苏谷为首的非法采砂团伙案等重点案件,形成强力震慑。首创“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推广。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成效明显。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根据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等“七查”工作,切实推进法院系统“6+N”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泾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细抓小抓常,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式开展了公务用车、加油卡ETC卡、扶贫领域和生态文明建设突出问题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六)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正风肃纪成效更加彰显。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宣城市治理“为官不为”行为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五年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57起,党政纪处分608人,对315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扎实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及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监督、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等专项治理,全市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389个,处理472人,其中政务处分353人。建立落实“三查三问”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三个清单”机制,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痼疾。2018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突出问题519起,党纪政务处分236人。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紧抓作风建设不松手,坚持不懈纠四风、改作风、提效能。市经开区党工委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坚持“跟踪服务主动办、符合条件立即办、材料不全帮着办、重大事项联合办”,不断简化办事流程,为项目建设“大开绿灯”,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宁国市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市四大班子领导坚持示范引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教体局党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净化教育系统行风,在市教体局官网上公开通报8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扎实高效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1月7日,宣城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成为我省首家挂牌成立的市级监察委员会。深化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设立信息技术室,成立网络和信息中心,以科技支撑执纪审查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检举举报平台网络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2017年,顺利完成市县两级派驻“全覆盖”改革任务。2019年,全面完成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乡镇(街道)监察监督“全覆盖”;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建设,设立26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2020年,在全市864个行政村(社区)中全覆盖设立1名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监察信息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郎溪县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实行“一协作双交叉三联动”工作机制,积极破解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监督的“毛细血管”不畅等难题。宣州区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建立“室组一体”派驻监督模式,提升监督质效。

(八)坚持严巡察促整改,不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市委切实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四届市委共开展十四轮巡察(及“回头看”),全覆盖进度100%。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贯通。不断完善系统联动和纪巡联动、巡审联动,规范提升巡察监督与部门监督协作,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突出上下联动精准巡察,先后开展脱贫攻坚、医疗卫生、国有企业、法院、人防、教育、开发区(园区)等系统和领域联动巡察。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在全省率先巡察副县级二级机构,统筹组织6轮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并实现全覆盖。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四届市委前十三轮巡察发现问题3227个,到期整改率99.26%,移交问题线索240件,办结190件,立案57件,党纪政务处分59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开展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全市共起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25236个,问题线索2131件,信访件1301件,建立完善制度10090项。梳理形成4方面49项市委巡察制度体系框架,不断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我市巡察工作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巡察整改创新做法受到中央第二巡视组指导督导组充分肯定。旌德县委巡察机构探索建立巡察期间的联系指导制度,完善办组会商机制,提高巡察质量。宁国市委巡察机构构建以“一个办法”为统领、“六项机制”为支撑的“1+6”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体系,积极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九)坚持从严从实从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更加过硬。市纪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自身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党组织。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五年来共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150余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市纪委领导班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明确班子成员承担的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责。坚持查办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事任免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定。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增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挂职锻炼、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结合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开展“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专项整改,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改进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将案件评查范围延伸至乡镇(街道)。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市县两级监委优选聘任88名特约监察员。制定出台《宣城市纪委监委机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宁国市纪检监察机关制定并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全程记实工作办法》《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等制度,对执纪违纪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宣州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优化内设机构,执纪办案人员占全员75%以上,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效能。

二、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如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精准有效推进政治监督的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一些地方和单位管党治党责任“挂空挡”现象仍然存在。如我市人防等系统腐败问题多发,与市人防办原党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很大关系。三是极少数干部政治蜕化、贪污腐败,沦为政治生态污染源。如市人防办原主任陈鹏、原调研员刘子林,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在其位不尽其责,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捞钱的工具,严重污染和破坏了市人防系统的政治生态。四是“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时有表现。例如,2020年我市查处的106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违纪行为发生在2019年、2020年的各有18起,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调研座谈时,部分基层单位反映“文山会海”并没有彻底根治,基层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依然存在。五是监督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有的地方存在依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现象,不能很好地找准找实问题,精准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再如,在对“小微权力”运行监督上,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规范,但由于基层监督力量不强,监督刚性不足,导致实际监督效果不佳,啃食群众获得感的“微腐败”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全力保障我市“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把政治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在围绕推动“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建设跟进监督上还要下更大的功夫,为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整治开发区(园区)、医疗卫生、国企、人防、政法等领域和系统的腐败问题。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小官大贪”和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现象,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落实到每个案件之中。深入挖掘弘扬宣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坚定不移推动完善监督体系,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协助制定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推动党内政治监督谈话规范化、常态化,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融合。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推动“四项监督”有效衔接。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

(四)坚定不移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总结运用四届市委以来开展警示教育行之有效的做法,以深化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抓手,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久战、攻坚战。推动落实精文减会和为基层减负“双十条”,进一步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针对“四风”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规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五)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对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持续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不断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推动基层干部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六)坚定不移推动巡察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持续推进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推动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到位。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认真总结四届市委巡察工作基础上,系统谋划五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全覆盖方案,适时启动新一轮巡察。健全完善上下联动、横向贯通体制机制,探索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促进巡察成果运用。

(七)坚定不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基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探索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制度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进一步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努力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八)坚定不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不断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持续优化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持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探索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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